㈠ 婚姻诈骗彩礼如何认定,彩礼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诈骗,婚姻诈骗罪,是指用虚构的事实或虚假的故事假借婚姻来骗取异性与其交往,骗取对或橘方较大的财务数额的犯罪行为。那么,婚姻诈骗彩礼如何认定,彩礼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网友咨询:我和女友订婚后打算结婚了,结果给了彩礼联系不上她了,这是婚姻诈骗吗?
辽宁辽河律师事务所赵明莉律师解答:
如果一方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可以构成诈骗罪,立案标准是3000元至10000元以上。若不构成犯罪的,但确有收取他人彩礼不和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或者办理结婚登记,但却不同居生活的情形的,给付彩礼方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起诉对方退还彩衫喊团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渗蚂《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3、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赵明莉律师解析:
对于婚姻诈骗,那么我们要怎么才能知道是不是婚姻诈骗呢?
要像准确的辨别和处理婚姻诈骗的案件,区别婚姻与不道德婚姻,可以从以下几点来判断:
第一, 从犯罪的时间点来看,婚姻诈骗通常形成于双方建立婚姻关系之前,判定罪犯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这一特点是判定是不是为婚姻诈骗的重要因素之一。
第二,在诈骗犯的客观行为手法上往往采取编造实施隐瞒真相的方法以此来骗取被害人的信任,或借虚拟的故事博取被害人的同情心。在通过一系列手段骗取受害人钱财后为了不让被害人起疑心或为了能更好的束缚被害人,诈骗犯往往也会将少量钱财用于受害人身上,但钱财实质上还是为诈骗犯支配。
第三,从骗取的钱财所有权来看,诈骗犯所骗取的财产一般属于受害人一方的“婚前财产”,并不属于成立婚姻关系后夫妻双方共有的“婚后财产”。
第四,案发后首先要参考被害人的态度意见,司法机关可以考虑是否追究诈骗犯的刑事责任。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婚姻诈骗的确是个可怕的陷阱,尤其是处在急于想结婚而又苦于找不到对象阶段的青年男女要引起注意,并加强防范:第一、不要轻信各种报上刊登的征婚交友广告。第二、在结婚登记前,最好不要有经济往来,特别是大笔的经济往来,如大额的借款等等。第三、提高警惕,加强防范。
本律师毕业于厦门集美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执业于盘锦辽宁辽河律师事务所。擅长于交通肇事,债权债务,合同法等诉讼与非诉业务,兼功刑事辩护。从执业以来成功代理过多起关系复杂案件。具有丰富的律师实物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