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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如何申请商转公

发布时间: 2024-11-04 12:30:28

1. 厦门公积金商转公恢复了吗

恢复了。根据查询厦门社保局官网显示,2023年5月1日起,厦门市正式恢复“商转公”业务。

2. 厦门商转公贷款规定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
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所需材料(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
购房合同原件;
税务部门出具的购房发票原件;
《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原件;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距失效期在一年以上);
结婚证原件或单身证明原件(单身证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户口簿原件;
银行结清证明及还款凭证原件;
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

3. 厦门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您好!招行厦门分行商业务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对象及条件:

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且办理的商业性住房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及房屋抵押贷款)尚未结清,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规定的职工。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2)原商业性住房贷款还款1年(含)以上,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3)借款人必须是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其配偶;
(4)所购房产已取得《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
(5)借款人有足够资金结清原商业性住房贷款;借款人无足够资金结清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应向管理中心及受托银行认同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本市担保机构申请担保;
(6)符合国家、省和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规定。

商转公贷款办理程序:
(一)申请。借款人向受托银行或管理中心及受托银行认同的担保机构提出申请。
(二)银行初审。银行(担保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
1、向受托银行申请的,受托银行受理并对贷款材料初审后,提交管理中心。
2、向担保机构申请的,担保机构受理并出具《担保意向函》后,由受托银行对贷款材料进行初审,并提交管理中心。
(三)管理中心审核。管理中心对受托银行移送的贷款材料进行审核,严格审查借款人所购房屋性质、家庭住房情况、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并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管理中心在4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四)签订合同,办理抵押登记。
1、借款人以自有资金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注销原抵押后,借款人与受托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到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商转公贷款抵押登记手续。
2、借款人申请担保机构担保的,借款人与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并与担保机构签订担保合同。
(五)管理中心复核。管理中心对受托银行移送的借款合同、抵押登记证明(或担保公司出具的《放款通知书》、保证合同)等材料复核后,通知受托银行放款。管理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
(六)银行放款。
1、借款人以自有资金结清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受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指定的账户。
2、借款人申请担保机构担保的,受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划转至担保机构专用账户;担保机构为借款人结清原商业性住房贷款;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办理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后,借款人与受托银行到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商转公贷款抵押登记手续。
厦门公积金中心联系方式:0592-12329
若您仍有疑问,建议您咨询“客服在线”https://forum.cmbchina.com/cmu/icslogin.aspx?from=B&logincmu=0,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4. 厦门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七大条件

在厦门购买自住住房且办理的商业性住房贷款(不含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房屋抵押贷款及公转商贷款)尚未结清的缴存职工可以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那么购房者申请“商转公”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应该如何办理呢?

在厦门 购买自住住房且办理的商业性住房贷款(不含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房屋抵押 贷款及公转商贷款)尚未结清的缴存职工 可以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那么 购房 者申请“商转公”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应该如何办理呢?

厦门 商业贷款 转 公积金贷款 的申请条件

1、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2、原商业性住房贷款还款1年(含)以上,且无 逾期贷款 余额;

3、借款申请人必须是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其配偶;

4、所购 房产 已取得《厦门市 土地 房屋权证》;

5、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缴存职工,将异地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其在我市开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且转换期间无欠缴、停缴现象的,原缴存地缴存时间与本市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持“金鹭英才卡”的人才及其配偶、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引进的 高层 次人才及其配偶、军队转业干部、文教卫系统引进的高级职称人员、留学人员、来闽创业就业的台湾青年、台湾特聘专家、专才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可申请商转公贷款;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将部队服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一次性转入其在“厦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专户”下设立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且未提取住房公积金、未办理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贷款、商转公贷款和异地贷)的,视同缴存情况符合申请商转公 贷款条件 ;

6、个人信用良好。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

7、无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贷款、商转公贷款和异地贷)余额。

厦门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办理程序

1、申请。借款申请人向受委托银行或市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仅限于转纯公积金贷款,下同)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签约、担保。

(1)以自有资金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注销原抵押后,借款申请人与受委托银行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并按借款合同约定到厦门市 不动产登记 中心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2)由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申请人与受委托银行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并与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4、复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抵押担保材料进行复核后,通知受委托银行放款;

5、放款。

(1)借款申请人以自有资金结清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受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申请人指定的账户;

(2)借款申请人申请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担保的,受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划转至担保机构专用账户;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为借款申请人结清原商业性住房贷款;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办理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后,借款申请人与受委托银行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到市 房地产 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商转公贷款抵押登记手续。

厦门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方式

直接到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受委托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厦门银行、招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厦门市分行)业务网点申请;转纯公积金贷款也可到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请。

5. 厦门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对象有哪些

在厦门市,有自住住房并已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但尚未还清的缴存职工,可以申请将贷款转换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这类贷款适用于在厦门市购房的缴存职工,具体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 个人:凡是在厦门市内购房并办理了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个人,只要贷款尚未结清,皆符合转换条件。此类个人必须为住房公积金的正常缴存者,即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公积金。

2. 家庭:与个人申请类似,以家庭为单位购房并办理了商业性住房贷款,且贷款尚未结清的家庭成员,同样可申请将贷款转换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成员需共同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者。

3. 单位:厦门市内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单位,若其职工已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且贷款尚未结清,单位职工同样可申请将贷款转换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单位需确保其职工为住房公积金的正常缴存者。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将商业性住房贷款转换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如贷款利率、贷款额度、还款期限等,需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政策。具体转换流程、所需材料及审批条件,建议咨询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通过其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