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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查厦门楼盘的已售未售情况

发布时间: 2024-12-01 09:02:13

1. 开发商不交营业费,是不是五证不全

五证是证明房地产开发商为合法的销售主体,证明其销售行为合法以及购房者与之签订的合同为合法有效的法定证件,开发商必须具备五证才能保证购房者在付款入住之后拿到房屋的产权证书。
五证包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建设工程开工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厦门市建委负责开工审批等项工作。;房屋土地管理局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属于期房预售的,应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证的主管机关是厦门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证书由市开发办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属于外销商品房的,应取得《商品房外销许可证》。
一般情况下,五证的取得顺序是: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它严格限定土地使用范围、边界和占地面积;其次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它限定本规划地块上所建建筑物的功能类别;第三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它决定房屋是否拥有产权;最后是《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拥有此证的房屋才能合法买卖。
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
其中前两个证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
那么,购房时如何查询开发商的五证呢?一般购房者记不住五证的名称和发证机关,其实也不必记住这么多。购房时只需看一下 《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这两证就行了。因为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拿不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未取得上述两个《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是拿不到《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就可以证明该项目在 规划、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通过了政府的批准,就具备了将开发的商品房进入市场交易的资格。
当然,有些城市已经开通了查询了五证的网站,购房者也可以登录当地的网站查询开发商的五证。
根据商品房交易的相关法规规定,开发商只有具备《预售许可证》才能与客户签署正式的《预售契约》。在此提醒一下购房者,签合同前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内,只有购买属于预售证范围内的房屋才能更好的保障自身的权益。
购房者可在售楼中心抄录开发商的五证编号,登陆当地的查询网站并输入编号便可验明正身,进而判断该楼盘有无销售资格。一旦您发现有证件编号与该楼盘存在不符,那么你就要提高警惕了。因为,开发商五证不齐,直接影响购房合同的法律效力。
注意识别开发商拥有的五证
五证,尤其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判断开发商是否拥有合法经营权的文件依据。在购房过程中,您应该认真识别其中的真伪。
根据《城市商品房管理办法》,房地产开发商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必须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但是,有些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减少占用资金比例,往往只办理所售房屋中的几层或几套房屋的销售许可证。所以,在房屋交易中,购房者应该认真识别开发商向您出示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规定的销售范围,是否包含您将要购买的房屋。
在房产市场上,开发商为了方便资本运营,在未办理完全的五证之前就启动房地产预售工作的行为,是很普遍的,包括一些有名望的大房地产公司也这样作。
在选择五证不全的房屋前,必须先考察开发商的资信情况。可以参考其曾经开发并已经交付使用的房地产项目在目前的状况,也可以根据您所选择的项目的工程进度和房地局出示的相关证明来判断开发商的资信情况。
这样,就可以在项目刚刚开始出售、拥有最大选择空间的时候,作出比较稳妥的选择。
所以,有的开发商没有办理完全合法的五证,也是值得信赖的。但是,应该根据开发商的经济规模,市场声誉,服务质量等等素质因素,作出自己的判断。
一些资金规模较小,行业资历不高的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快速的资金回笼,常常喜欢在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开发和预售房屋。虽然这并非是纯粹有意识的欺骗行为,但是如果在开发和建设过程中,由于他们行业经验的缺乏,造成资金运转不灵等被动局面,会影响楼房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严重的会成为‘烂尾房’。出现这类情况,最终吃亏的还是国家和购房消费者。
所以,购房者在与房地产商打交道的时候,一定认真审查房地产商的五证,尤其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若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的规定范围并没有包含您要购买的房屋,您应该视不同的情况作出判断。如果对方是一家资本雄厚,有多年行业经验并且声誉良好的开发企业,您还是可以信赖他们的;而那种声望不大的小项目小企业,您也不能光图便宜,以防吃了大亏。
另外,购房消费者还要认真考察开发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明确其物业的边界范围。因为有些房地产开发商往往在广告和宣传上任意夸大自己项目建设规模和设施完善程度。比如,他们制作的沙盘模型所示边界超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界定的范围,展示此项目中并不存在的其他物业设施,使此物业看起来非常完善,而实际上他们能兑现的只是许可证界定范围内的建筑设施。所以考察开发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明确其物业的边界范围,可以帮您识破一些开发商虚假的广告宣传行为。

2. 厦门二手房交易费用

二手房交易税费的产生主要包括以下4种情况:

一. 正常过户

1.营业税:(税率5.55% 卖方缴纳)根据2010年房产新政,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全额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普通住宅按照两次交易差价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这里有两个要点①购买时间超过5年这里首先看产权证,其次看契税发票,再次看票据(房改房看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这三种证件按照时间最早的计算。一般地说票据早于契税发票,契税发票早于产权证,房改房中时间最早的是房改所收的定金的票据。②所售房产是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另: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如商铺、写字间或厂房等则不论证是否过5年都需要全额征收营业税。

2. 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 卖方缴纳)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在这里有两个条件①家庭唯一住宅②购买时间超过5年。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注:如果是家庭唯一住宅但是购买时间不足5年则需要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先缴纳,若在一年以内能够重新购买房产并取得产权则可以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具体退还额度按照两套房产交易价格较低的1%退还。注:地税局会审核卖方夫妻双方名下是否有其他房产作为家庭唯一住宅的依据,其中包括虽然产权证没有下放但是房管部门已经备案登记的住房(不包含非住宅类房产)。另注: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地税局在征税过程中对于营业税缴纳差额的情况,个人所得税也必须征收差额的20%

3. 印花税:(税率1%买卖双方各半)不过从2009年至今国家暂免征收。

4. 契税:(基准税率3% 优惠税率1.5% 和1% 买方缴纳)征收方法:按照基准税率征收交易总额的3%,若买方是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缴纳交易总额的1%,若买方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包含90平)的普通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1.5%。注:首次购买和普通住宅同时具备才可以享受优惠,契税的优惠是以个人计算的,只要是首次缴契税都可以享受优惠。若买方购买的房产是非普通住宅或者是非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3%。

5.测绘费:1.36元/平米 总额=1.3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08年4月后新政策房改房测绘费标准:面积75平米以下收200元,75平米以上144平米以下收300元,144平米以上收400元)一般说来房改房都是需要测绘的,商品房如果原产权证上没有济南市房管局的测绘章也是需要测绘的。

6.二手房交易手续费总额:住宅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非住宅10元/平米

7.登记费:(工本费)80元共有权证:20元。所需材料:⑴地税局需要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一套(若卖方夫妻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套)、买方身份证复印件一套、网签买卖协议一份、房产证复印件一套(如果卖方配偶已经去世还需要派出所的死亡证明一份) ⑵房管局需要网签买卖协议一份、房产证原件、新测绘图纸两张,免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复印件;如省直房改房还需已购公房确认表原件两份和附表一。注:房改房过户时需要配偶一起出面签字;若配偶已经去世但使用了其工龄,如果是在房改之后则需要先做继承公证再交易过户;如在房改之前,则应提交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原件。省直房改房还需填写《已购公房确认表》两份并由单位和省直房改办盖章确认,并提交房改原始票据原件。

二.赠与过户

1、费用: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但是需要增加 ⑴公证费 40元/平米*产权证面积 ⑶契税的征收不论房产什么情况都需要征收全额契税 其他费用和正常过户都一样

2、所需材料:⑴公证处需要卖方夫妻双方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套、买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产权证复印件一套 ⑵不需要经过地税局直接可以过户。 ⑶房管局需要材料同正常过户基本一样只不过还需要公证书原件一份。

三.继承房产交易过户

1、继承房产的费用有:⑴公证费 40元/平米*产权证面积 ⑵继承公证费 80元/单放弃继承公证80元/人注:继承的房产再次转让出售时个人所得税按照所得征收20%,不过只要是符合家庭唯一住房和购买超过5年的话就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而且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政策同样适用。

2、所需材料:⑴公证处需要原产权人的死亡证明、产权证复印件和所有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套。 ⑵房管局需要材料和正常过户基本一样,只是还需要公证书一份。注:继承的难点在于公证所有的继承人都放弃继承,这样就要求证明当事人即为所有继承人并且都自愿放弃继承权。

四.析产

析产又称财产分析,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最常见的是夫妻之间的析产,一般会有婚内析产和离婚析产两种情况。过程是先到公证处做析产公正再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除其他材料外还需要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复印件。

二手房交易税费计算方法:

买方:

1、契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5% (商用用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税率为3%)

2、交易服务费:

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3、交易印花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 05%

4、产权转移登记费:

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买家为单位的80元)

卖方:

1、交易服务费:

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2、交易印花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 05%

3、土地出让金: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4、解困房: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5、商品房:土地出让金按基准地价 × 3% × 未交土地出让金的建筑面积

6、分摊费用:

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10%(10楼以下)

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20%(10楼以上)

7、个人所得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房改房自用满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

8、营业税及附加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5.5% (房产证或购买时契税完税证未满五年)

3. 厦门最新二手房出售信息怎么找

可以关注房产交易中心,也可以通过各大二手房网站了解。
二手房交易十大注意事项:
一、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二、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三、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四、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五、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六、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七、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八、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九、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十、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4. 房产局官网怎么查房产信息

要查询房产信息,可通过房产局官网进行,下面是具体步骤:

首先,打开搜索引擎,搜索"房产局官方网站",以厦门网上房产为例。点击进入官网后,导航栏通常会提供"在售楼盘"选项,点击进入。接着,输入你要查询房产的名称,然后在楼盘列表中查找。如果是住宅,点击"住宅"区域,红色图案表示房产已备案,灰色则表示还在抵押状态。

另外,如果你需要查询房屋产权,还有其他途径:1)携带本人身份证明资料(如需为他人查询,需提供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前往房屋管理局档案室,特别注意,有些老房产可能需要查看原始登记档案卷宗。2)同样携带证明文件,去房屋管理局合同备案科,因为法律规定,新建商品房必须在该处进行备案登记。

对于自建或合建房屋,还未办理产权证明的,需去档案局档案科,通过查询建设规划部门的建房许可证获取信息。以上就是查询房产信息的详细指南,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5. 变革“预售制”呼声再起,如何破解楼盘“烂尾”痛点

“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银保监会对“停贷事件”的明确回应给购买烂尾楼的业主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在这场波及全国的业主“强制停贷”事件中,所牵涉的烂尾楼之所以烂尾,与开发商挪用预售监管资金密切相关。也就是说,“停贷事件”中更令人反思的是背后的制度问题——我国预售制走到今天出了哪些问题?是否应该取消预售制?当下的预售制该如何改进?

虽然按照工程进度给开发商分期付款的规定已经落地,但是仍然存在违规发放贷款的情况,这就暴露出问题。李宇嘉指出:“有制度、没执行,或有时执行、有时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对此,在“停贷事件”后,西安率先打响了加强预售资金监管的第一枪,其也是在“停贷事件”后首个出台完善预售制度的省会城市。7月14日,针对防范商品房延期交房问题,西安市住建局等五部门率先出台《关于防范商品房延期交房增量问题工作措施的通知》。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西安的新政有三个关键量化的要点:一是停工超过一个月的项目要及时报告辖区住建部门;二是各辖区住建部门每月要与监管银行对账不少于一次;三是商品房项目完成主体结构验收前,累计使用重点监管资金不得超过总额的50%。

此外,西安的通知还规定,对于商业银行违反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未经辖区住建部门核实同意,擅自拨付监管资金的,应当负责追回资金;无法追回的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西安这种“可量化”的监管规定和明确责任后果的做法,或许将成为其他城市后续完善预售监管制度的重要参考。

除了加强监管外,推进预售资金账户透明化也刻不容缓。对此,杭州率先在2021年推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查询功能,购房人通过楼盘名和预售证号即可查询、核对相应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通过此举措,购房者可以明确得知购房款是否顺利进入了监管账户。

另外,厦门也在积极尝试从技术层面进行升级,比如引入智能管理系统对预售资金账户实施动态监管。今年4月,厦门率先宣布启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智能管理系统。该系统可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房产项下资金匹配情况进行自动对账,智能识别每个单元项下预售资金是否已足额、及时进入专用账户,还可智能审核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阶段首付款预售资金监管落实情况。

上述杭州、厦门的做法都旨在推进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透明化,让预售资金不仅受到政府的监管,也受到社会大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