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厦门疫情最低工资标准
1080元/月。
在厦门疫情期间,帆高困属于疫情防控要求隔离的,按规定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不低于我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60%(1800×60%=1080元/月)发放。
厦门,简称厦或鹭,别称鹭岛,是福建省副省态念级市、计划单列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经济特区,东南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港口念辩及风景旅游城市。
‘贰’ 厦门一次性留工补助
各区人社局、发改委、财政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落实保就业政策举措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79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86号)等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现行政策,现就做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区(区指厦门市6个行政区),可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经营的参保企业(即:指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划定的中高风险区域,其封控、管控区域内的所有参保企业;在封控、管控区域外,受疫情影响,2022年期间一个自然季度的销售收入出现同比下降的参保企业, 销售收入含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和出口额)。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参照实施。
通过大数据比对,按照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直接给该单位发放补助,无需提供培训计划、培训合格证书、职工花名册以及生产经营情况证明。
二、取值及发放标准
(一)取值标准:2022年8月前已参保的单位,以2022年3月当月(厦门2022年3月疫情开始),按照该单位的申报参保及缴费人数(含实际缴费和申报缓缴人数)取值;该次疫情结束前新注册的单位,以注册当月该单位的申报参保及缴费人数(含实际缴费和申报缓缴人数)取值。
2022年8月至12月期间已参保的单位,根据厦门疫情发布情况,按照疫情发布8月当月(厦门2022年8月疫情开始),按照该单位的申报参保及缴费人数(含实际缴费和申报缓缴人数)取值;此期间发生疫情的,疫情结束前新注册的单位,以注册当月该单位的申报参保及缴费人数(含实际缴费和申报缓缴人数)取值。
(二)发放标准:按每名参加失业保险职工500元标准给符合条件的单位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三)同一单位只能享受一次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多次符合条件已发放的,不重复发放)。可与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重复享受。
三、名单认定及金额计算
(一)名单认定
1.市人社局商请市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疫情常态防控办公室提供2022年中高风险区(含封控、管控区域)清单以及疫情开始和结束时间。
2.市人社局商请市编办提供全市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名单。
3.市人社局商请税务部门提供符合经营地(或注册地)在中高风险区内的所有参保企业名单以及所有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单位除外)的单位名单。
4.市人社局负责比对已注销单位名单,并经行政协助等方式筛查黑名单后,确定发放名单。
5.市人社局分批次认定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发放单位名单。
(二)金额计算
根据发放名单及返还标准中确定的参保职工取值口径计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金额。
四、发放方式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采用按单位所属市或区“免申即享”和“全程网办”方式发放。发放名单在市人社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符合条件的单位登录厦门市人社局对公综合服务平台确认银行账户等信息并阅签承诺书。公示期满,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将直接拨付至单位的银行账户;无对公银行账户的个体工商户,直接拨付至其单位法人银行账户。
五、执行期限及其他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发放截止到2023年第一季度。市社保中心受市人社局委托负责名单认定等相关经办工作,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负责资金兑现。有备付期限及上级其他要求的条件,遵照上级规定执行。
封控、管控区域内销售收入未出现同比下降的参保企业由单位所属市或区社保中心依申请复核。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2年8月31日
‘叁’ 厦门码头到鼓浪屿时间表2022厦门码头有几个(附运营时间+票价+优惠政策)
厦门的内部交通其实挺简单的,但是厦门的码头挺多的,想要了解关于码头的相关信息可以看这里,下面小编就来简单给大家介绍一下关于厦门的内部交通信息,大家随着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一、厦门码头有几个
厦门的码头可多了,着名的起码都是10个以上,还有很多不知名的。从厦门到鼓浪屿的码头知名和方便的有3个。分别是厦门轮渡码头、厦门第一码头、邮轮中心厦鼓码头。厦门的码头非常多,其中有一些是厦门市民专线,在出行前大家做好攻略,下面的航线是游客航线或者是公共航线哟,大家可以放心乘坐。
提醒:
1、疫情防控期间,具体航班以售票系统为准。
2、夏令时间从6月1日至9月30日,冬令时间从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
3、豪华客运航线去程逢10分、30分发船,返程逢整点、40分发船。普通客运航线去程逢50分发船,返程逢20分发船。
4、受潮汐及海上船舶避让影响,为确保安全,航班发船时间有可能延误几分钟,请乘客谅解。
5、航班、票价如有变化,以当日客运码头信息为准。
二、厦门码头到鼓浪屿时间表
厦门轮渡码头
厦门轮渡码头就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15号,这里和鼓浪屿只隔了一条600米宽的鹭江,乘坐轮渡10分钟左右就可以到达。码头1号厅是居民专线通道,2号厅白天是环鼓航线通道,晚上是旅游客运航线通道。
厦门轮渡码头—鼓浪屿三丘田码头
运营时间是17:50—次日6:30,航程有7分钟,往返船票35元,所有乘客都可以乘坐。
优惠政策:①市民:持厦门身份证或者厦门社保卡的乘客可以购买往返8元的优惠票;②游客:成人可以免费携带一位1.2米以下的儿童,身高1.2—1.5米的儿童和持伤残军人证的伤残军人可购买半价票。
厦门第一码头
第一码头在思明区厦禾路29号,现在一共有两条航线,一条是前往鼓浪屿内戚樱厝安码头,是市民专线,还有一条是前往海沧嵩鼓码头,是公共交通航线。
运营时间是7:10—17:45(夏季:18:45),单程2元。
优惠政策:①烈士遗属、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军人、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免费;②厦门离休干部、厦门65周岁以上的老人、厦门特级教师、厦门劳模凭有效证件免费;③成人可以免费携带一名1.3米以下儿童。
邮轮中心厦鼓码头
邮轮中心厦鼓码头在湖里区区东港路2号,现在是日间游客客运航线主要通道,主要航线是前往鼓浪屿三丘田码和前往鼓浪屿内厝澳码头。
1、厦门邮轮中心厦鼓码头至鼓浪屿内厝澳码头
1.普通游船
运营时间是7:10—17:30(夏季18:30),往返需要船票35元,大约20分钟就可以到达。
优惠政策:①市民:持厦门身份证或者厦门社保卡的乘客可以购买往返8元的优惠票;②游客:成人可以免费携带一位1.2米以下的儿童,身高1.2—1.5米的儿童和持伤残军人证的伤残军人可购买半价票。
2.豪华游船
运营时间是7:10—17:30(夏季18:30),往返需要船票50元,大约20分钟就可以到达。航线类型:豪华旅游客运航线
优惠政策:成人可以免费携带一位1.2米以下的儿童,身高1.2—1.5米的儿童和持伤残军人证的伤残军人可购买半价票。
2、厦门邮轮中心厦鼓码头至鼓浪屿三丘田码头
运营时间是7:10—17:30(夏季18:30),往返需要船票35元,大约20分钟就可以到达。
优惠政策:①市民:持厦门身份证或者厦门社保卡的乘客可以购买往返8元的优惠票;②游客:成人可以免费携带一位1.2米以下的儿童,身高1.2—1.5米的儿童和持伤残军人证的伤残军人可氏仔兆购买半价票。
三、其它码头运营时间表
三丘田码头
三秋码头在鼓浪屿东北部,鹿礁路6号附近,现在还是游客进出鼓浪屿的重要码头之一。(具体信息可以参考厦门邮轮中心厦鼓码头—三丘田码头和厦门轮渡码头—鼓浪屿三丘田码头)
内厝澳码头
内厝澳码头在鼓浪屿西部康泰路159号,现在主要是旅游客运航线,现在的航线主要是前往邮轮中心码头、海沧嵩鼓码头的航线和前往第一码头的市民专线(具体信息可以参考厦门邮轮中心歼租厦鼓码头—鼓浪屿内厝澳码头)
海沧嵩鼓码头—鼓浪屿内厝澳码头
运营时间是7:30—17:50(夏季:18:50),全程8分钟,往返需要票价30元。
优惠政策:①市民:持厦门身份证或者厦门社保卡的乘客可以购买往返8元的优惠票;②游客:成人可以免费携带一位1.2米以下的儿童,身高1.2—1.5米的儿童和持伤残军人证的伤残军人可购买半价票;③烈士遗属、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军人和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免票。
海沧嵩鼓码头(嵩屿)
海沧嵩鼓码头在海沧区建港路2188号,主要航线是千牛网鼓浪屿内厝澳码头的旅游客运航线和前往厦门岛内第一码头的海上公交路线。
1.厦门第一码头至海沧嵩鼓码头(公共交通航线)
单程票2元,运营时间是7:10—17:45(夏季:18:45),全程大约15分钟。
优惠政策:①烈士遗属、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军人和现役军人凭有效凭证免票;②厦门市离休干部、厦门市65周岁以上的老人、厦门市特级教师、厦门市劳模凭有效证免票;③残疾人凭有效证件免费;④成人可免费携带一名1.3米以下儿童。
2.海沧嵩鼓码头至鼓浪屿内厝澳码头
船票往返30元,运营时间7:30—17:50(夏季:18:50)
优惠政策:①市民:持厦门身份证或者厦门社保卡的乘客可以购买往返8元的优惠票;②游客:成人可以免费携带一位1.2米以下的儿童,身高1.2—1.5米的儿童和持伤残军人证的伤残军人可购买半价票;③残疾人凭有效证件免费;④烈士遗属、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军人和现役军人凭有效凭证免票。
厦门市区旅游航线
1.环鼓浪屿游览
可以观赏海上花园鼓浪屿的全景,航程35分钟,始发码头是厦门轮渡码头2号厅,船票30元。
2.金厦海域游
游览航线:轮渡→鼓浪屿→郑成功塑像→演武大桥→厦门大学→胡里山炮台→白石炮台遗址→云顶哨所→海上军事分界线→青屿岛→金门列岛(小金门、大担岛、二担岛等)→轮渡(航程约100分钟)
船票136元,始发码头是厦门轮渡码头,航班时间是:8:30、9:10、9:50、10:30、11:20、13:00、14:00、14:50
四、厦门旅游其它交通
公交
厦门的公交非常发达,目前厦门的公交线有200多条,公交收费1元,不过还是分段计费,没跨一段是加收1元,最高票价是3元。轮渡口、厦门大学、火车站是主要的公交始发站
BRT—厦门新的空中通道
快速公交一期建立5条线路(简称4+1):1号线、2号线、3号线和联络线
1号线路:第一码头到厦门新站
2号线路:第一码到同安枢纽站
3号线路:第一码头到前埔
出租
厦门出租车起步价是3公里10元,之后每公里2元,23:00-次日5:00起步价是3公里12元,之后每公里2.4元。
鼓浪屿最实用最全的船票攻略:http://www.k1u.com/trip/40924.html
鼓浪屿一日游攻略:http://www.k1u.com/tour/17198.html
鼓浪屿美食推荐:http://www.k1u.com/trip/46759.html
鼓浪屿住宿推荐:http://www.k1u.com/trip/85211.html
‘肆’ 疫情期间员工居家办公或者停工停产,工资怎么支付
最近,莆田、泉州和厦门疫情形势再度严峻,这次来势汹汹,疫情形势复杂,聚集性传染,传播速度快,一些街道和社区被封闭,对生活和生产造成很大影响。很多中高风险地区的员工都需要居家隔离,无法到单位正常上班。在这种情况下,不少企业HR和员工都想知道,这种情况如何发放工资呢?其实,2020年《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期间支付劳动者生活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已经有做了说明。
一、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产、停工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纤轿资标准百分之七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我省现行停工停产期间生活费标准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说说大家关心的居家隔离期间,工资支付主要几种方式:
一、对于政府实施封城采取的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公司员工不能提供正常劳动:企业需要正常支付员工工资。
二、如果公司安排企业员工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在家线上办公的:正常支付员工工资。
三、如果企业没有条件安排员工在家办公的,可以考虑安排其年休假或其它福利假。先把假期用掉,休假期间:正常支付员工工资。
四、休假毕,如果员工申请延期返岗的:员工工资需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确定;若员工申请事假的:事假期间不需支付其工资。
五、如果新冠肺炎患者解除隔离后,仍需遵医嘱毁盯肆病休申请病假的:向员工支付病假工资。
尤其要注意的是,居家在线办公如何考勤,如何衡量工作标准和质量,需要企业与员工进行沟通和协商,双方取得共识,才不会产生纠纷。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时,裁减人员、缩减员工规模是一项缓解企业正常运营的一项措施,但需要企业必须具备实质条件并履行备的手续后,且需则握要依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有人说,得新冠疾病死亡率可能0.01%,但是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没钱吃饭饿死率却是100%。这不是调侃,而是事实。工资收入是员工生存的重要保障。
各企业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在法律和政策规定允许的范围内灵活调控,切记保障员工的切身利益,共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企业和员工可以说是唇亡齿寒的关系,只有企业好了,员工的薪酬福利和未来发展才有保障。疫情期间,只有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好好协商,才能共渡难关。
亲爱的职场朋友们,你遇到过疫情期间居家办公或者停工停产,导致工资发放受到影响的事情吗
‘伍’ 厦门隔离期间工资怎么算
厦门市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劳动关系调整与工资支付政策指引
因疫情导致职工无法提供正常劳动情形的处理
(一)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蠢档袭间的劳动关系处理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上述期间不计算在职工依法应享受的医疗期之内;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二)疑似病人或者病原携带者的密切接触者,经留验排除后,留验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属单位按正常出勤照发。
(三)企业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后,企业职工继续在家休养的劳动关系处理有以下几种情形:
1、企业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后需要继续在家休养的,持有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休证明,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工医疗期和工龄长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职工病假期间的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2、上述情形中,职工无病休证明的,职工应当及时向企业说明情况,并按照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请病假、年休假,或协商待岗、劳动关系中止等。
3、职工无医疗机构病休证明,且无任何假期可用的,可以按照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申请事假。
4、提倡企业从职工关系管理的角度,给予职工人性化的关怀,给予带薪事假,具体标准企业可以自主确定。
(四)企业职工以担心传染病为由,未按时返回复工的,企业应从社会责任、人性化管理和职工流失成本等角度综合考虑,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办法调整用工方式,安排其申请病假、事假等手续或安排其休年休假;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安排职工在家办公,并视为正常出勤,依法支付职工工资;职工不同意休假安排或不适宜安排其复工的,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待岗协议》、《劳动关系中止协议》或变更劳动合同,约定待岗劳动关系中止期间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缴费和工龄计算等事项;企业也可引导职工主动辞职或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根据企业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处理。
(五)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可以要求在重点疫情地区或途经重点疫情地区的职工暂时不返岗复工,并可要求其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隔离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职工应依法予以配合。
在医学隔离观察期满经确诊无风险的,企业应当接受其返岗复工;企业安排职工延迟上班或在家自行隔离的,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六)职工属于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如果拒绝医学隔离观察、拒不配合治疗或故意传播传染病造成他人感蠢团染的,企业可以依据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带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职工经治疗后或隔离以后经确诊无风险的,企业应安排职工返回原工作岗位参加工作;职工返岗后不能胜任原工作的,企业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职工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八)职工因隔离、交通限制等防控措施,无法按时返回复工的,应当及时向企业说明情况,并按照企业规章制度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企业不得以旷工为由对职工进行处理,但是可以要求职工提供医院的诊疗证明、社区或村委会的书面情况说明或者地区交通限制通知等材料;职工因交通限制不能按时返岗时间较长,或者职工从重点疫情地区回到工作所在地并居家观察期间较长的,企业可优先考虑安排职工休带薪年休假或引导职工办理事假手续。
(九)职工到重点疫情地区执行工作任务,因疫情未能及时返回单位工作的,在此期间的工资待遇由企业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支付。
(十)企业因工作需要安排职工到重点疫情地区工作的,应提供必要防护条件并与职工协商一致,不得以职工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处理职工,但特殊工作人员(如医护人员等)以及政府要求保障生产经营的企业职工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陆’ 疫情期间国家有哪些补贴政策
疫情期间的国家补贴政策:1、关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2、对收治患者较多的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可预付部分资金,减轻医疗机构的垫付压力。
【法律依据】
《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通知》第二条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一是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二是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三是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使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可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第三条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对收治患者较多的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可预付部分资金,减轻医疗机构垫付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