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食品安全事件有哪些
1. 双汇瘦肉精事件
2011年3·15特别行动中,中央电视台曝光了双汇使用“瘦肉精”饲养猪肉的问题。瘦肉精能够增加动物的瘦肉量,使其肉类产品提早上市并降低成本。然而,瘦肉精具有较强毒性,长期食用可能引发染色体畸变和诱发恶性肿瘤。
2. 染色馒头事件
2011年4月初,媒体揭露上海市浦东新区的华联超市和联华超市销售的三种馒头(高庄馒头、玉米馒头和黑米馒头)是由同一公司生产,这些馒头是由回收的馒头添加香精和色素重新加工而成。
3. 肉类“变身”事件
2011年4月,媒体报道了“牛肉香膏”能够让其他肉类短时间内变成“牛肉”,以及有“神奇道具”可以将鸭肉变成羊肉的情况。
4. 沈阳查获25吨“毒豆芽”事件
2011年4月,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捣毁了六个黄豆芽非法加工点,查获了掺入非食品添加剂的豆芽共计25吨。这些豆芽中检测出了亚硝酸钠、尿素、恩诺沙星、6-苄基腺嘌呤激素等有害物质。
5. 回炉面包事件
2011年4月12日,广州甜心客面包店内部员工透露,该店将过期产品回收后重新加工销售。回炉再造的面包在该店已持续三年,但公司声称至今未接到因食用这些面包导致食物中毒的投诉。
6. 台湾塑化剂风波
2011年5月24日,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向国家质检总局通报,发现台湾“昱伸香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食品添加剂“起云剂”含有化学成分邻苯二甲酸二酯(DEHP),该添加剂已用于部分饮料等产品的生产加工。
7. “地沟油”事件
2011年6月,经过一个月的追踪调查,记者揭示了京津冀地区“地沟油”黑色产业链的一部分。天津、河北甚至北京都存在“地沟油”加工点,规模之大令人震惊。
8. 浙江检出20万克“问题血燕”事件
2011年8月,浙江省工商局在食品质量抽检中发现,血燕中亚硝酸盐含量严重超标350倍。这些问题血燕多从广东、厦门等地进口,主要来源国为马来西亚等国家。
9. 速冻食品病菌门事件
2011年10月19日,“思念”三鲜水饺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11月7日,三全白菜猪肉水饺也检出同种病菌;11月17日,湾仔码头上汤小云吞同样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三大冷冻食品品牌陷入“细菌门”。
10. 立顿铁观音稀土超标事件
2011年11月9日,国家质检总局抽查结果显示,联合利华有限公司生产的“立顿”铁观音稀土含量超标3倍多。稀土对健康的影响取决于其浓度,过量摄入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
11. 可口可乐中毒事件
2011年11月28日,长春市发生饮用可口可乐美汁源草莓味果粒奶优中毒事件,造成1人死亡、1人昏迷。可口可乐公司三次声明称,产品经国家权威检测部门检测,所有指标合格。
12. 快餐业勾兑事件
2011年,快餐业巨头味千拉面、肯德基等品牌陷入“骨汤门”、“豆浆门”事件,以及山西老陈醋勾兑事件和香港媒体报道的“化学酱油”事件,引发了公众对知名企业诚信问题的关注。这些事件让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产生了怀疑,如果企业辜负了这份信任,消费者可能会选择远离。
‘贰’ 好欢螺虫卵事件最终的调查结果是什么
好欢螺是一款螺蛳粉的品牌,很多的网友都比较喜欢吃螺蛳粉,所以说对好欢螺这个品牌也是并不陌生的。但让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2021年的11月26号,福建省厦门市有消费者表示,自己在购买的好欢螺当中发现了不明虫卵。
三、如何保护自己的食品安全问题?
如果我们想要保护自己的食品安全问题,小编也是建议大家,最好是注意一下这个情况。平时一定要多购买大品牌的东西,并且我们在发现了一些情况之后,一定要停止使用,马上就去拍摄相关的照片和视频。这样的话,也是能够让我们快速的维权,并且也能够有效的维权,千万不要放过这样的厂家,否则的话,会有更多的消费者受到欺骗。
‘叁’ 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鲜食品生产经营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生鲜食品,是指种植、采摘、养殖、捕捞形成的,未经加工或经初级加工,可供人类食用的生鲜农产品,包括蔬菜、瓜果(林果)、食用菌、畜禽及其产品、水产品等。
本办法所称生鲜食品安全,是指对生鲜食品中的农药、兽药、抗生素、生长激素、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量进行控制,使其符合安全标准,以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本办法所称安全标准,是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涉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强制性标准。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生鲜食品生产经营的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进出口生鲜食品的检验、检疫,由检验检疫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建立生鲜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食品监督主管部门负责对生鲜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负责组织本办法的实施。
工商、卫生、农业、海洋与渔业、环境保护、贸易、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依法履行职责,共同做好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行业协会制定并推行生鲜食品生产经营的行业规范,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协助政府部门进行生鲜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第二章生鲜食品的生产第六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编制符合卫生、质量、环境及其他安全标准的生鲜食品种植、养殖基地规划,制定措施,扶持生鲜食品种植、养殖基地的设立和发展。第七条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农业、海洋与渔业等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农业生产环境监测网络,组织对生鲜食品生产场所的大气、土壤、水等生产环境进行重金属、抗生素、农药、兽药残留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进行生鲜食品的生产。第八条生鲜食品的采摘、收获、屠宰、捕捞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间隔期、休药期。
禁止在本市范围内销售下列农药及其混合配剂:
(一)甲胺磷、氧化乐果、对硫磷、甲基1605、快灵农药;
(二)国家、省明令禁止销售的其他农药。第九条生鲜食品的种植、养殖及其他生产过程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使用甲胺磷、氧化乐果、对硫磷、甲基1605、快灵农药及其混合配剂和国家、省明令禁止使用的其他农药;
(二)使用盐酸克伦特罗(俗称“瘦肉精”)、孔雀石绿及其他禁止使用的物质作为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三)将人用药品作为兽药使用或者违反规定使用兽药;
(四)使用未经国家或省批准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生鲜食品种植、养殖基地还应当制定生产技术规程,建立生产记录档案,记载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以及防疫、检疫等情况。第十条生鲜食品种植、养殖基地应当建立生鲜食品安全检验制度,对其生产的生鲜食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符合安全标准的出具检验合格证明。第十一条禁止在生鲜食品及其初级加工过程中使用色素,以及在浸泡过程中使用甲醛、甲醛次盐酸氢钠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第十二条经过初级加工并且有包装的生鲜食品,应当在其包装物上附具标签。标签应当以中文标明产品标准代号、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基地、加工单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第十三条本市实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推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鼓励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或者冒用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第十四条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市生鲜食品安全管理的需要,公布实施重点监督管理的生鲜食品名录(以下简称重点名录)。
本市对列入重点名录的生鲜食品制定统一的抽查计划,由市政府授权的部门依照规定向社会发布检测结果。第三章生鲜食品的流通第十五条具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生鲜食品方可销售。生鲜食品生产者应当出具、出示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不能出具检验合格证明的,必须进入生鲜食品批发市场交易。批发市场对进场交易的每一批生鲜食品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方可销售。
大卖场、生鲜超市等需从非本市购进生鲜食品的,应当查验其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并实行抽检;对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不得销售,对没有检验合格证明的应当自行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不具备自行检验条件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所购进的生鲜食品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销售。
认定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者有机食品的,可以实行抽检或者免检。
‘肆’ 厦门海荭兴仪器有限公司关于海荭兴
厦门海荭兴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XiaMen HaiHongXing Instruments Shares Co., Ltd)以其简称海荭兴而知名。这家专注于食品安全领域的公司,致力于打造国内食品安全检测领域的顶级品牌。其成立的初衷是为确保公众的食品安全,积极推动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在海荭兴的使命中,食品安全被视为头等大事,他们通过提供先进的检测技术和服务,不断强化食品安全防线,赢得了市场的认可和信赖。
作为国内食品安全检测的领导者,海荭兴凭借专业的团队和卓越的技术实力,始终致力于研发和应用前沿的检测方法,帮助企业和政府部门有效监控食品质量,减少潜在的风险。他们的目标不仅是满足法规要求,更是超越标准,以期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心、健康的食品选择。
通过不懈的努力和对质量的坚守,厦门海荭兴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已在食品安全检测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成为了行业的典范。他们的存在,对于维护食品安全体系的稳定和提升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