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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厦门换乘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乘客持同一张易通卡,常规公交上车刷卡后、轨道交通和BRT出站刷卡后60分钟内,在常规公交之间、常规公交与BRT之间、常规公交与轨道交通之间、BRT与轨道交通之间换乘,均可享受换乘优惠,普通易通卡在现行刷卡折扣的基础上再优惠0.8元,学生易通卡在现行刷卡折扣的基础上再优惠0.5元。
法律依据:《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 第三十二条 轨道交通票价实行政府定价,与本市其他公共交通的票价相协调。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程序提出票价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在政府定价范围内,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可以自行发行次票、日票、纪念车票等车票。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提供市民卡、交通一卡通、移动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方便乘客购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