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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厦门岛

发布时间: 2022-04-03 16:09:04

㈠ 厦门进岛限制

思明区
(1)2021年8月18日至9月30日,思明区镇邦路(中山路口至升平路口段)和水仙路(中山路口至三条巷路口段)封闭施工,禁止车辆通行。
(2)2021年8月21日至9月20日,纵一路(亿力百家苑停车场出入口至溪岸路口段)封闭施工,禁止机动车通行,受限机动车请绕行厦禾路、文园路。
湖里区
(1)2021年3月6日至2022年5月31日,因厦门第二东通道本岛段施工需要,枋钟路下穿金尚路隧道双向封闭施工,受限车辆请绕行枋钟路地面段,同时枋钟路金尚路口西进口禁止车辆由西往北左转,受限车辆请绕行成功大道、翔云一路、翔远一路、翔云三路。
(2)2021年7月17日至2024年3月30日,江头西二路(江头南路口至新景天湖广场地下停车库出口段)封闭施工,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受限车辆及行人请绕行江头南路—江头西路—江头北路—江头西二路。
(3)2021年7月10日至10月10日,环岛干道枋钟路口南出口封闭施工,禁止车辆由东往南左转通行,受限车辆请绕行环岛干道、云顶北路等周边道路。
(4)2021年8月7日至11月20日,湖里区金湫路(金钟路口至虎仔山西路口段)道路封闭施工,禁止行人及车辆通行,受限行人及车辆请绕行金钟路—金山路—龙湫亭路—金湫路。
海沧区
(1)2021年2月1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海沧区海景路(马青路口至南海三路口段)封闭施工,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受限行人请绕行芦坑村或渐美村村道,受限货车请绕行南海路、南海五路或海新路,受限其它车辆可绕行兴港路、南海路、南海五路或海新路。
(2)2021年2月28日0时至2022年3月31日24时,因青礁互通立交马青路往厦漳大桥匝道改造工程建设需要,海沧区青礁互通立交马青路往厦漳大桥匝道封闭施工,禁止车辆通行,受限车辆请绕行马青路—海新路—角嵩路—厦漳大桥。
(3)2021年4月18日至12月31日,海沧区文山东路(东孚西路口至一农北路口段)道路封闭施工,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受限车辆和行人请绕行东孚西路—文山路—农北路—文山东路。
(4)2021年7月10日至2022年6月30日,封闭海沧区海新路高速连接线(孚莲路口至海新路口段),禁止车辆通行,前往厦蓉高速方向受限车辆请绕行马青路—海新路—角嵩路—青新隧道或海新路—翁角路(或阳光西路—新顺路—翁角路)—孚莲路通行,驶出厦蓉高速方向受限车辆请绕行青新隧道—角嵩路—海新路—马青路或孚莲路—东孚西二路—东孚南路—翁角路(或新顺路—阳光西路)—海新路。同时,新顺路(阳光西路口至阳光西二路口段)封闭施工,禁止车辆及行人通行,受限车辆及行人请绕行阳光西路—西园路—阳光西二路。
集美区
(1)2021年1月1日0时至2022年6月30日24时,集美区集美北大道(打铁行路口至山美路口段)道路封闭,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受限车辆请绕行打铁行路—灌口中路—灌新路,行人绕行打铁行路—东亭路—灌口南路。
(2)2021年5月30日至11月30日,因集美区珩圣路改造提升施工需要,集美区珩圣路(圣果路口至岩通路口段)道路封闭施工,禁止车辆通行,受限车辆可绕行岩通路—集美北大道—圣果路。
(3)2021年7月11日至2022年06月15日,集美区岩兴路(圣果路口至岩通路口段)和岩通路(岩兴路口至岩昌路口段)道路封闭施工,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
(4)2021年7月11日至2022年5月31日,封闭集美区珩丰路(岩兴路口至珩圣路口段),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
同安区
(1)2021年7月20日至2022年3月15日,同安区滨海东大道(龙西路口至龙西三路口段)封闭施工,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受限车辆和行人请绕行同龙三路、石龙二路。
(2)2021年8月26日0时至9月20日24时,同安区西洋路与香溪南路交叉口东进出口封闭施工,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受限车辆和行人请绕行西洋路—西洋三路—香溪西路—香溪南路。
(3)2021年8月26日至10月31日,同安区同新路与城东中路交叉口南进出口封闭施工,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受限车辆和行人请绕行布塘北路、陈前路、石场东路等周边道路。
翔安区
(1)2021年5月22日至2022年2月22日,因翔安火炬实验学校南北区连接天桥施工需要,翔安区西炉南路(西炉中路口至西炉西三路口段)道路封闭施工,禁止车辆及行人通行,受限车辆和行人可绕行西炉中路—崎头路—西炉西三路。【拓展资料】
(2)2021年5月15日至12月31日,翔安区舫山西二路跨线桥(亭莲路口至春光路口段)道路封闭施工,禁止车辆通行,由东往西受限车辆请绕行翔安大道—翔星路—春风路—翔天路跨线桥—坑尾村道—翔安大道,由西往东受限车辆请绕行423县道—坑尾村道—翔天路跨线桥—春风路—翔星路—春光路。

㈡ 20210926厦门岛内能进去吗

摘要 您好 现在高风险地区,疫情期间不给进去的呢!

㈢ 厦门岛内新火车站入口是在哪怎样进去

走到火车站就明白了,乘动车可以从南进站口进也可以从北进站口进,乘Z或K字头的普列只能从南进站口进。南进口方便识别,北进口广场目前在地铁施工有挡住,但走到那边顺着指导牌就很容易上到进站口,进站口在二楼,那边有楼梯上去。

㈣ 电动车如何进厦门岛内

湖滨北路,莲前大道,湖滨南路、湖滨中路,厦禾路,湖滨西路和鹭江道,还有一个就是成功大道

㈤ 如何把户口转到厦门岛内

毕业生落户:

1、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的毕业生。

2、专业对口,且所学专业属厦门市急需。紧缺专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当年度6月10日前报批)。

3、厦门岛内企业接收的,专业与厦门市产业发展方向相对应且与单位主营业务对口,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有三年以上就业合同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当年度9月30日前报批)。

4、具有省、市级有关技术、专利部门认定的有创造发明、技术改革、产品专利等成果或者获得省、部级综合性奖励的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5、父母一方或双方由厦门支边或支援山区建设的。

6、厦门知青的子女。

城市人才(中级以上科技人员和已在城市落户的大专以上毕业生)自由迁移类。迁往小城镇和农村工作的,工作所在地公安机关凭:

⑴申批表;

⑵学历证书(或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证书;

⑶工作单位证明等材料签发《户口准迁证》。户口所在地凭《户口准迁证》迁出户口。

(5)如何进厦门岛扩展阅读:

户口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或翔安区且满5周年的居民,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周年,在思明区、湖里区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可将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

在厦门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厦门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周年,是指自参加厦门市社会养老保险开始至申请之日止的时间周期内,满足其中一个连续5周年的条件即可。

㈥ 去厦门该怎么玩

厦门大学
1、 厦门岛内的公交车路线很多,有一窍门就是如果想去一个地方找不到路线,就先坐去火车站,火车站有到厦门各个角落的公交路线。
2、 在厦门岛内,南普陀、厦门大学、和环岛路、胡里山炮台在一条路线。所以建议先到南普陀游玩,步行至厦门大学,从白城校门到达环岛路海边,步行至胡里山炮台,游览后可到门口租自行车,骑车游环岛路。
二、 鼓浪屿:
1、 鼓浪屿是一个没有机动车的小岛,全部要靠步行。坐车到轮渡码头后,
2、 从轮渡码头坐船过渡,往程不需交钱,回程交三元的船费。坐船时二楼要多加一元,但是不会那么拥挤,也有位置坐,还可以拍到更多好照片。
3、 鼓浪屿上唯一可以乘坐代步的电频车,但是很贵,要20元,而且只在几个重要景区门口停,不太合算。建议还是步行。
4、 从厦门岛到鼓浪屿的轮渡,最晚的应该是十二点多,所以注意不要错过,如果错过可以看看码头边有没有小船愿意带客过渡,一船讲讲价,也就是十元钱。
三、 集美:
1、 到集美的BUS很多,厦门大学门口有,火车站有,轮渡也有。很方便。
2、 到了集美之后,可以选择步行或者是坐摩的或者是面的。不过要记得先讲好价。
游:一、厦门岛内:
1、 首先推荐南普陀、厦大、白城海滩、胡里山炮台、环岛路一线。
这条线连在一起,上面已经提过怎么走了。推荐的理由是:厦大真的很美,尤其是在雨后烟雾笼罩中和夕阳里,这两个时间是厦大最美的时间。恰好我都遇上了。雨后的芙蓉湖上和远处凌云宿舍山顶雨雾缭绕,夕阳下的凤凰木开着大片大片的花,所有的东西都是金色的,听广播中散出音乐声,想起学生时代,不得不承认这是中国南方最美的校园。厦大的山上还有一个水库,风景也很好,而且站在水库的位置居然能看到远处的海和日落。白城海滩带给一代代厦大人无数的浪漫回忆。真是谈情说爱在厦大啊!环岛路上一边骑车,一边享受日光海风,在有草莓的季节还可以自己去亲手采摘。
2、 金榜公园:
可以找一个周末早晨去爬金榜山,然后找一个茶舍坐下,看看当地人周末怎么喝茶、闲聊,过周末。这是本地人很本土的周末聚集地。
3、 中山公园:
中山公园没有什么好玩的,但是周日的下午一般会有广场演奏会,而且演出水准很高。喜欢的朋友倒是不妨去看看。
4、 各色酒吧:
主要聚集在马可波罗酒店附近、槟榔、莲花,这几个地方的酒吧一般是演绎吧,白领和平时工作紧张的人们下班会去的。比较吵。莲花值得推荐的是HERE吧。是厦门的一个航海户外俱乐部的吧,气氛不错,喜欢户外和航海的驴友还可以参加他们的活动。

㈦ 翔安怎么进厦门岛

骑自行车进隧道会被抓的,(- -我们班就有人发神经骑摩托车进去,结果被抓了。)公交车是最方便的了,不然你就。。打的?可能会有点小贵,特别是快到白果山的时候,塞车会疯掉。往集美那里走很浪费时间,还不如坐个公交车,你可以到总站去坐啊。750快运在马巷车站,750区间在新店,总站可以坐到位置,一般挤只在翔安这段,到了白果山基本人都下去了。就会比较空了。忍一下就到了啊~每次去学校都要经历这种痛苦,都习惯了。~

㈧ 怎么才能进去厦门SM

如果你不在厦门 那么先来厦门坐公车到Sm 然后走进去就可以 如果你在厦门 坐车到Sm 一样走进去 不用门票 也没人拦你的

㈨ 如何进厦门岛内的户口

一下情况你看下 似乎没什么可能、、、希望有对你帮助

厦门购房入户:各类户口办理须知
2007-03-23 10:53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须知

一、办理条件

1、子(女)为本市常住户口,子女户口因购房迁入,需常住户口满3年。

2、父母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3、子(女)或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

本市岛外人员投靠岛内子女户口迁移参照上述条件。

二、所需材料

1、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2、在厦门子女户口簿、身份证。

3、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证明(由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关系公证。

4、子(女)或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三、办理程序

1、父母户口从本市岛外移入岛内的,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由派出所核准。

2、父母户口从市外迁入本市,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科申请,经公安分局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3、经核准迁(移)入人员,凭准迁凭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移)出后,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对证明材料齐全的,户籍民警应当场受理并开具回执单。

四、办理时限

本市岛外户口移入岛内,派出所5个工作日完成调查核准工作;市外

户口迁入本市,公安分局7个工作日办结,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须知

一、办理条件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常住户口,父母户口因购房迁入,需常住户口满3年。

2、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未满18周岁。

3、父(母)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

4、父母离婚其未成年子女可根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投靠抚养人落户。

本市岛外人员投靠岛内父(母)落户参照上述条件。

二、所需材料

1、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年满16周岁)。

2、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若子女与父(母)户口不在一起或在一起但父母与子女关系不明确的,应提供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由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示),父母离婚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

3、拟落户地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迁入人员父母计划生育审核意见。

4、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三、办理程序

1、子女户口从本市岛外移入岛内的,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向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由派出所核准。

2、子女户口从市外迁入本市,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公

安分局户政科申请,经公安分局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3、经核准迁(移)入人员,凭准迁凭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移)出后,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证件材料齐全的,户籍民警应当场受理并开具受理回执单。

四、办理时限

本市岛外户口移入岛内,派出所5个工作日完成核准工作;市外户口迁入本市,公安分局7个工作日办结,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夫妻投靠落户须知

一、办理条件

1、被投靠一方为本市常住户口,配偶户口因购房迁入,需常住户口满3年。

2、夫妻已结婚登记。

3、被投靠配偶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实际居住。

本市岛外人员投靠岛内配偶落户参照上述条件。

二、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2、被投靠配偶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3、拟落户地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迁入人员计划生育审核意见。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三、办理程序

1、配偶户口从本市岛外移入岛内,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由派出所核准。

2、配偶户口从市外迁入本市,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科申请,经公安分局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3、经核准迁(移)入人员,凭准迁凭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移)出后,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证件材料齐全的,户籍民警应当场受理并开具受理回执单。

四、办理时限

本市岛外户口移入岛内,派出所5个工作日完成调查核准工作;市外

户口迁入本市,公安分局7个工作日办结,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收养子女落户须知

一、办理条件

1、本市居民收养子女,已办理收养登记证。

2、已建立事实上的收养关系但无《收养登记证》的,被收养子女涉及高考、参军等特殊情况,由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区民政局调查核实,报公安分局核准。

二、所需材料

1、《收养登记证》。

2、收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3、被收养人的户口簿(弃婴未落户除外)。

4、无《收养登记证》的,需提供有关收养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三、办理程序

1、已办理《收养登记证》,被收养人尚未落户的,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2、已办理《收养登记证》,被收养人已落户本市福利院集体户,收养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将被收养人的户口从福利院集体户移出,到收养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3、已办理《收养登记证》,被收养人已在本市以外落户,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向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科申领准迁证,凭准迁证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再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4、对无收养登记证的,被收养子女涉及高考、参军等特殊情况,由区民政局调查核实,报公安分局核准。收养人持公安分局批准件及本人的户口到派出所办理落户。

对材料齐全的,户籍民警应当场受理并开具回执单。

四、办理时限

有《收养登记证》,直接到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或向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申领准迁证。材料齐全,派出所、分局应当场办理;无《收养登记证》由区民政局核实上报的,公安分局受理后,7个工作日完成核准工作。

派出所出具证明须知

一、派出所出具证明的条件

1、公民或单位在办理个人或社会事务时确实需要派出所出具证明的。

2、派出所出具证明必须是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如实提供。

二、下列证明派出所应给予提供

1、个人户籍证明。公民需要证明其身份状况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时,可以用公民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复印件,经户籍内勤民警核准无误后加盖户籍内勤民警印章和户口专用章,一般不再另外出具户籍证明。对个别特殊情况需出具户籍证明,应提供需出具户籍证明单位的介绍信。

2、个人户口注销证明(含出国、出境、参军、死亡、逮捕、劳教)。

3、群众向派出所报失护照、身份证遗失或身份证未办理证明。

4、实际居住在本所辖区的人员,办理户口需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证明。

5、实际居住在本所辖区的常住户口人员是否属“五种”不准出境对象的证明。

6、人口信息查询。

7、户内人员关系证明。

8、公民实际居住情况证明。

9、公安业务部门在执法中需要派出所出示的有关证明。

三、派出所协助调查事项

1、群众因公证需要,公证员到派出所要求协助调查有关事宜。

2、群众需查询个人或直系亲属有关原始户口迁移变动情况。

四、办理时限

有无违法犯罪证明、是否属“五种”不准出境对象和需查阅原始户籍档案方能提供的证明,派出所5个工作日完成调查核实,其余证明情况属实的,当场办理。

出生申报户口须知

一、办理条件

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父(母)亲户口迁入本市前,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

二、所需材料

1、父(母)户口簿。

2、结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

3、出生医学证明。

4、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本市,出生婴儿跨一整年要在厦门申报出生的,还需提供未在外地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的证明。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三、办理程序

监护人持所需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

四、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户籍窗口当场办理,属跨年(指一整年以上)申报出生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调查核实的,派出所在5个工作日内核准。

有关户口注销须知

一、死亡注销户口

公民死亡,在葬前,凭《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村(居)委会证明、户口簿、死亡者身份证,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缴交居民身份证。

二、公民出国(出境)注销户口

公民出国、出境定居,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证件(护照或其他出入境证件)复印件和取得国外、境外定居的有效许可证明(签证或永久居留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同时缴交居民身份证。

三、公民入伍注销户口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持《入伍通知书》和户口簿、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缴交其居民身份证。

以上注销户口,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普通大中专院校录取的学生户口迁移须知

普通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持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后,再到录取的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缴交相片办理居民身份证。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大中专学校学生和技工学校学生转学、退学户口迁移须知

一、转学户口迁移

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学生,在校期间经批准转学,需在省内办理户口迁移的,持省教委的批准文件(技工学校学生持省级主管厅局批准文件),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后,持批准文件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需跨省办理户口迁移的,持迁出和迁入地省级高教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

二、退学户口迁移

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因故退学,需将户口迁回其原户口所在地的,持学校批准文件,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后,持批准文件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以上户口迁移,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分户和立户须知

居民家庭成员中因结婚等原因有住房并分开生活的,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核准后,办理分户。

公民立户应提供家庭成员有亲属关系和居住条件的证明,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未满18周岁的(除父母均为军人、出国出境或双亡的)不得单独立户;租私房居住的不得单独立户。

情况清楚可当场办理,需要调查的,5个工作日核准。

公民变更户口登记项目须知

一、变更姓名

1、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派出所5个工作日核准。

2、年满16周岁公民,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有关证明、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所属公安分局户政科申请,公安分局7个工作日核准。经核准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变更,缴交2张相片,换领居民身份证。

二、变更民族

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的,向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同安户口向同安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申请核准后,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核准单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变更,满16周岁还需缴交2张相片,换领居民身份证。

三、公民更正出生日期

公民出生日期登记差错的,由户主或本人提供确切的证明材料,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科申请,公安分局7个工作日核准。经核准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变更,满16周岁还需缴交2张相片,换领居民身份证。

四、公民变更婚姻状况、职业、服务处所、文化程度

公民变更婚姻状况,只需提供结婚或离婚证明;变更职业状况及服务处所,只需提供工作证或工作单位证明;变更文化程度,只需提供现有学历证明。当事人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上述凭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登记项目变更。

五、变更籍贯

1、公民应随父亲登记籍贯,因各种原因登记差错,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更正。

2、母亲籍贯为台籍,要申请籍贯随母,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科申请,公安分局7个工作日核准。经核准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变更。

复员、退伍及转业军人落户须知

一、从本市应征入伍的复员、退伍军人,凭区民政部门证明、军人身份证编码表到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恢复户口。参军期间直系亲属户口已迁移,可凭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到其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恢复户口。缴交3张相片办理居民身份证。

二、志愿兵异地安置,凭经户政处核准复退军人入户申请表、区民政部门证明、军人身份证编码表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缴交3张相片办理居民身份证。

三、军转干部落户,凭组织、人事部门签发的入户证明信、军人身份证编码表、接收单位报到证明或市军转服务中心落户证明到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缴交3张相片办理居民身份证。

以上办理户口事项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华侨、华人(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来本市落户须知

一、办理对象

1、华侨申请在本市定居。

2、外籍华人和外国人申请在本市定居。

3、台湾居民或大陆居民往台湾地区定居人员来本市定居。

4、港澳居民来本市定居。

二、入户时所需材料

华侨回国定居需提供省公安厅核发回国定居证和出入境管理部门出示证件收存证明。

台湾居民或大陆居民往台湾地区定居人员来本市定居需提供省公安厅核发《台湾居民定居证》、《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出入境管理部门出示证件收存证明。

华人(外国人)来本市定居需提供公安部核发的恢复(加入)国籍证书。

港澳居民来本市定居需提供定居批件和出入境管理部门出示证件收存证明。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三、办理程序

1、外籍华人(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回国定居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经上级部门核准后,凭上述所需材料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户口。

2、华侨申请在本市定居的,向侨务部门申请,经上级部门核准后,凭上述所需材料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户口。

四、办理时限

派出所户籍窗口凭上述所需材料当场办理。

出国人员恢复户口须知

一、办理对象

从本市以工作、探亲、留学、移民、定居等理由出国,未取得国外长期居留资格、不具有华侨身份的回国人员,已注销本市户口人员,要求回本市定居的。

二、所需材料

1、回国护照。

2、户口注销证明(指不在原户口注销地恢复户口)。

3、市侨务部门或我驻外使领馆认定并出具不是华侨身份的证明(指以定居理由出国人员)。

4、在厦门直系亲属户口或本市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三、办理程序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恢复户口。原户口注销时为单位集体户,回国后不在原单位工作或出国期间直系亲属户口已迁移,可凭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到其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或在本市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派出所恢复户口。

四、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由户籍窗口当场办理。

释解人员恢复户口须知

一、办理对象

1、劳改释放、劳教解除及解除少管返回本市的人员。

2、假释、缓刑返回本市的人员。

二、所需材料

1、刑满释放证明、解除劳教证明或审判机关文件。

2、户口注销证明(指不在户口注销地恢复户口的)。

3、在厦直系亲属户口。

三、办理程序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原户口注销地恢复户口。原户口注销时为单位集体户,放回后不在原单位工作或服刑、劳教、少管期间直系亲属户口已迁移的,可凭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户口注销证明到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恢复户口。对于无直系亲属投靠的,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应给予恢复户口,落户于派出所开设的集体户。

四、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由户籍窗口当场办理。

办理“蓝印”转常住户口须知

一、办理条件

1、“蓝印”户口满五年。

2、被评为区以上精神文明积极分子、先进工作者,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的,“蓝印”户口满二年。

3、持本市“蓝印”户口期间未曾被治安拘留、收容教育、劳教、刑事处罚,并遵守计划

生育规定的。

二、所需材料

1、“蓝印”户口簿。

2、拟落户地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迁入人员计划生育审核意见。

3、拟落户地派出所开具的没有违法犯罪证明。若居住地与落户地不一致的,落户地派出所应凭居住地派出所的调查意见出具证明。

4、属符合“蓝印”户口提前转常住户口的还需提供有关表彰决定和获奖证书。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三、办理程序

1、“蓝印”户口满五年(以户口签发日期为准),户口从本市岛外移入岛内的,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蓝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核准。

2、“蓝印”户口满五年(以户口签发日期为准),户口从市外迁入本市,持相关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分局户政科申请,经公安分局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3、“蓝印”户口满两年(以户口签发日期为准),符合提前转常住户口条件的,持相关材料到市公安局户政处申请,经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4、经核准迁(移)入人员,凭准迁凭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移)出后,到

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对证明材料齐全的,户籍民警应当场受理并开具回执单。

四、办理时限

本市岛外户口移入岛内,派出所5个工作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