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厦门湖里区小学入学积分如何查询入学积分是怎么计算的
按去年一个同事说,报名当然可以,但是你不在湖里区的社医保就不加分了。这样吃亏了。今天导报有报道了,可以仔细研究一下。
2. 幼升小积分怎么查
中山市南区幼升小积分是多少分?
3. 积分是怎么计算的
1、如您是联通用户,积分是联通为答谢您长期以来的支持与厚爱而特别推出的服务。您在使用我司业务时可根据消费情况等因素按月计算积分,可通过积分兑换来兑换通信类、非通信类及丰富的联盟礼品,获得超值回报。
2、符合条件的联通用户无需开通即可参与积分奖励计划,联通会按您使用联通网内业务的消费情况等按月计算积分。每月计算一次,每1元费用积1分,不足1元部分不计积分。您可用积分兑换或消费中国联通和指定合作伙伴提供的通信产品与服务、合作联盟礼品与服务等。由于各地市政策不尽相同,具体建议您可咨询当地人工客服了解您的号码是否符合参与客户积分计划的条件以及当地积分的计算方式,以当地政策为准。
4. 积分是如何计算的
电信积分是根据实际消费计算的积分(即消费实缴费用),每消费一元积一分。再以消费积分为基数,乘以星级对应的积分倍数。不同星级回馈不同的积分倍数。1星是1倍,2星是1.5倍,3星是2倍,4星是2倍,5星是3倍,6星是4倍,7星是5倍。了解更多服务优惠点击下方的“官方网址”客服218为你解答。
5. 厦门集体户入学实行什么政策
法律分析:厦门集体户入学实施积分政策,同时,无积分可以入学私立学校。厦门积分入学是针对非厦门户籍的学生幼升小,若不满足厦门积分入学基本条件或分数较低,可以选择非积分入学方式。厦门有部分私立学校无需积分也可入学。
法律依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第七条 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继续实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网络报名时应符合相关行政区积分入学条件。
6. 积分计算内容及规则是怎样的
电信积分规则:
一、倍赠积分计算对象
1-7星级客户:消费积分计算对象限定客户群范围为公众客户(即个人客户和家庭客户)、具有明显公众客户特征的普通政企客户及政企客户下户名用户且为个人付费的用户,不包括高端政企客户。不同星级客户获得不同的积分倍数,星级客户将在次月由系统开始送分到其积分账户。
客户星级与积分倍数对应表
二、消费积分计算内容
消费积分以实收的电信业务消费金额为基础,不包括非记名电信卡收入、赠送业务、赠送通话时长或通话费、代收费以及工料费、违约金、调测费、UIM 卡费、手续费等一次性费用、终端补贴以及其他非电信业务费用。其中:
1.已享受终端补贴的客户,在补贴协议期或承诺消费额度未消费完前,消费积分的计提基础为:剔除终端补贴后的实收额度。
2.对于预缴费客户,无论是否承诺消费期限,均按每月实际扣抵的费用计算积分。
3.积分计算以谁缴费积分归谁的原则进行回馈。
三、积分变更
(一)客户离网:客户名下最后一个资产离网后,即刻冻结客户积分账户,积分不可查、不可兑。如客户重新入网,客户积分账户即刻解冻。
(二)用户离网:客户名下某一业务终端设备离网,则停止计算该业务终端设备所关联销售品的积分,原有积分继续有效。
(三)销售品过户:客户申请销售品过户生效当月起,新产生积分不再计入原客户积分帐户,而计入被转移到的客户积分帐户;客户名下最后一个销售品申请过户后,即刻冻结客户积分账户。
四、积分有效期
以自然年为计算单位,三年为一个有效期,实行滚动清零,每年12 月底执行。即客户在第一年获得的积分,只要在第三年年底之前使用都有效。
7. 积分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积分运算公式: j0dx=C(2)=ln|x|+C。 积分是微分的逆运算,即知道了函数的导函数,反求原函数。在应用上,积分作用不仅如此,它被大量应用于求和,通俗的说是求曲边三角形的面积,这巧妙的求解方法是积分特殊的性质决定的。
微分在数学中的定义:由函数B=(A), 得到A、B两个数集,在A中当dx靠近自己时,函数在dx处的极限叫作函数在dx处的微分,微分的中心思想是无穷分割。微分是函数改变量的线性主要部分。微积分的基本概念之一。
基本定义:
积分其中∫叫做积分号(integral sign),f(x)叫做被积函数(integrand),x叫做积分变量,f(x)dx叫做被积式,C叫做积分常数,求已知函数的不定积分的过程叫做对这个函数进行积分。
由定义可知:
求函数f(x)的不定积分,就是要求出f(x)的所有的原函数,由原函数的性质可知,只要求出函数f(x)的一个原函数,再加上任意的常数C,就得到函数f(x)的不定积分。
也可以表述成,积分是微分的逆运算,即知道了导函数,求原函数。
8. 厦门医社保卡积分怎么算的啊,孩子读书要多少
这个不叫“厦门医社保卡积分”,应该叫“厦门积分入学政策”,各区的算法可能不一样,不是三两句话就能回答清楚的,可以网上查询。这是“厦门本地宝”公布的“2018厦门积分入学政策”:
2018厦门积分入学政策
发布时间:2018-02-07 17:30来源:厦门本地宝
【导语】:2018厦门积分入户政策出来了,还不速来看看。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时间:2018-02-05
各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6〕194号),根据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精神,现将《厦门市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按要求制定本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实施细则,于3月中旬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审核和备案。
厦门市教育局
2018年2月5日
厦门市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工作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6〕194号)精神,完善积分入学政策,发挥良好导向作用,根据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以区为主,按照国家规定的班生额标准提供学位。
(二)鼓励长期务工。在积分体系中,鼓励随迁子女父(母)在厦门长期务工。
(三)公开公平。积分入学信息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学位情况,按照积分高低,遵循志愿,实施电脑派位。
二、明确申请条件
父(母)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可在实际居住区申请参加积分入学:
(一)持有我市有效的居住证;
(二)报名前在申请的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
三、优化积分体系
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按务工社保积分、稳定居住积分、计划生育积分三个项目计算积分,总分120分。
(一)务工社保积分(58分)
1.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工作单位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累计每满一年积4分,本项满分48分。
2.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厦门居住、务工的,可以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作为副申请方。副申请方在厦门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按累计每满一年积2分计算积分,本项满分10分。
(二)稳定居住积分(57分)
1.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厦门居住累计每满一年积2分,本项满分24分。
2.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申请参加积分入学所在区购置符合成套居住条件的商品住房,并占该住房的房屋产权比例超过50%(不含50%)且实际入住的,积24分。
3.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居住地与社会保险缴交地均在同一区,并在该区申请参加积分入学的,累计每满一年积1分,本项满分9分。
(三)计划生育积分(5分)
随迁子女出生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积5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论是否已接受处理的均不得分)。
四、健全工作机制
(一)完善积分派位办法。各区教育局应制定积分入学派位方案,以公布可提供的学位数,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实施电脑派位,派完学位为止。派位方案应向社会公布,派位过程、派位结果要接受社会监督。
(二)建立学位预警机制。学位供需较为紧张的区教育部门应在积分入学报名工作启动前30日向社会发布学位预警信息。各区教育部门应在积分入学工作启动后,动态公布本区申请参加积分入学的人数,在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招生结束后,及时发布可提供学位数、申请人积分位序等信息。
(三)建立积分入学信用制度。将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纳入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内容。建立积分公示制度,由各区教育局对申请人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未实际务工以挂靠单位缴交社保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在厦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四)进一步简政便民。加强与人社、公安、国土房产、卫计委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健全工作机制,简化办事手续,促进部门信息共享,完善积分入学申请系统,推行“一站式”和网上办理服务。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政策宣传,及时通过媒体、进社区进家庭宣传等途径,广泛持续、深入细致地宣传积分入学政策,并设立咨询电话,为群众解疑释惑,引导家长正确认识、准确理解政策。对积分较低、未派入学校的应及时引导其回户籍地报名上学。
五、各区教育局要根据本意见,科学合理地制定本区积分入学政策实施细则,经区政府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六、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以往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其他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9. 积分的计算方式
联通积分的计算基本方法为:当月积分=当月通信消费积分+当月奖励积分+当月特殊积分,1积分相当于人民币0.01元。
10. 外籍户口在厦门市思明区积分70分能上公立的小学吗
《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就读思明区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规定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厦府〔2014〕65号)、《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指导意见的通知》(厦教基〔2016〕1号)等文件的精神,2016年思明区教育局在确保完成招收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及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适龄儿童后,挖潜扩容,采取积分管理和电脑派位相结合的办法,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地招收符合积分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进入思明区小学一年级就读,具体细则如下:
第一条 申请参加思明区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随迁子女出生应年满六周岁(即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
(二)随迁子女父(母)近两年在厦门连续暂住(中断不得超过三个月),且目前在思明区暂住;
(三)随迁子女父(母)近两年在厦门务工,且目前仍在厦门务工;
(四)随迁子女父(母)最近三年在厦门缴交社会保险年限累计达到两年以上(含两年)。
申请参加思明区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父(母)已满足上述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第(一)、(三)、(四)款,仅因第(二)款办理暂住证年限不足而达不到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若随迁子女父(母)在思明区购置产权比例超过50%(不含50%)的住房,可将该住房产权证登记备案时间与其办理暂住证的时间合并计算在厦暂住时间,满足近两年连续暂住的,可视为符合第(二)款暂住时间的基本条件。住房产权证登记备案时间合并计算在厦暂住时间只适用于基本条件,超过近两年的部分不再累计得分。
第二条 积分计算规则
入学积分由基本分30分、实际工作生活积分70分和附加分10分三部分组成。具体积分项目和分值如下:
(一)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参加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得30分的基本分。
(二)实际工作生活积分,总分70分,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1.随迁子女父(母)在厦门暂住且务工超过积分入学基本条件规定的年限(两年)的,每多1年得2分,以此累计,但本项总分不超过12分;
3. 随迁子女父(母)在思明区购置商品住房且拥有该房屋产权比例超过50%(不含50%)的,得20分。拥有多套房产的,该项积分不重复计算;
4.随迁子女父(母)近两年暂住地与务工地均在思明区的,得9分;
5.随迁子女的出生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得5分(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该项不得分)。
(三)附加分10分
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厦门暂住、务工和参加社会保险的,一方可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可作为附加方申请附加分:附加分方在厦门暂住满一年才开始计分,每满一年得1分;在厦门的社会保险满12个月才开始计分,每满12个月得2分(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附加分总分10分。
第三条 同分比较
总积分相同的随迁子女,依次按以下项目积分进行同分排序:购房、社保年限、暂住年限、计生状况。若按上述项目同分排序后积分名次仍相同的,则按随机的原则排序。
第四条 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参加思明区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应于5月5日至5月19日在“i厦门惠民平台”(http://www.ixm.gov.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未网上报名的,视为放弃参加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资格。
(二)试算积分
网上报名后,积分系统会调取并审核报名者的各项信息,判断报名者是否符合今年我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基本条件。积分系统将于6月下旬对符合我区今年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报名者进行试算积分。具体请及时关注思明教育网的相关通知。
(三)积分复核与确认
7月24日前,思明区教育局完成对随迁子女积分异议的复核,报名者完成积分网上确认。请随迁子女父母务必及时关注思明教育网的相关通知。
(四)公示积分
7月25日至7月29日,思明区教育局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的入学积分,接受监督。随迁子女家长如对积分计算有异议的还可在7月29日前向区教育局提出复核申请;若对积分入学工作有异议可向思明区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或厦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反映。
(五)公布学位
8月5日,思明区教育局公布本区招收随迁子女的公办与民办小学名单、招生名额和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在全区排名位次、志愿填报须知。
(六)填报志愿
8月5日至8月6日,积分公示范围内的随迁子女在“i厦门惠民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并确认志愿。逾期未填报和确认志愿的,视为放弃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资格。
(七)派位入学
8月12日,区教育局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完成本区公、民办小学统筹招收随迁子女的电脑派位,并公布电脑派位结果。
(八)报到时间
8月13日至14日,派入民办学校的随迁子女须到派入学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民办学校的入学资格。
8月28日,派入公办学校的随迁子女须到派入学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公办学校的入学资格。
(九)民办学校空余学位报名
民办学校将电脑派入的学生实际报到情况上报区教育局,经区教育局核实,若民办学校仍有空余学位,民办学校于8月15日至8月16日接受其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民办学校具体收费标准按分级补助标准执行。
第五条 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必须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证件、证书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其在我区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
第六条
不符合参加我区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或积分太低未派入思明区学校的随迁子女,应及时回原籍就学或自行联系我市仍有剩余学位的合法民办小学就学。
第七条 积分计算、电脑派位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积分入学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给予严肃查处。
第八条 其它说明
(一)对于已经在思明区购买产权比例超过50%(不含50%)的新建商品住房并已在国土房产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其购买的商品住房符合我区购房落户面积条件并已实际入住,但尚未及时办理落户手续的随迁子女,可由思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的出生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请监护人到暂住地社区咨询登记计生信息,以便积分入学系统通过网络及时准确调取该随迁子女出生的计生信息。
(三)厦门岛外户籍随迁子女,需申请参加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参照本细则执行。其中,随迁子女近两年的暂住情况应由其父(母)到所居住的社区居委会办理居住证明;厦门岛外户籍随迁子女出生的计生信息由积分系统自动调取,其父母不必到计生部门登记计生信息。
(四)暂住按天计分,每月按30天计算,每年按360天计算;社保按月计分。
(五)附加分方须同时具备在厦门暂住、务工和缴交社会保险才能计算附加分。
(六)本细则提到的近两年是指2016年8月往前推算至2014年9月;近三年是指2016年8月往前推算至2013年9月。
(七)严禁在全国学籍系统已建立学籍的随迁子女参加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否则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政策和相关通告均在思明教育网(http://www.smjy.net)发布,请及时关注。
第九条 本细则由思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仅适用于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