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厦门领失业保险多久到账
厦门申领失业金:
用人单位应当在7日内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保机构备案。
个人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在1个月内到社保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向社保机构申请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用人单位可帮助失业人员办理申请失业保险金手续。
对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社保机构应当在3日内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标准,在《失业证》上载明,并按时足额发放。
在厦门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是: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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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办理失业登记后多久可以领失业金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只要手续资料齐全,办理失业登记后一个月就可以领取失业金了。具体申领程序如下:劳动者自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60日内,失业人员应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Ⅲ 失业后多久可以领失业金
办理失业登记以后一般一个月左右可以拿到失业金。劳动者自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失业人员应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拓展资料: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申请资格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Ⅳ 厦门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是什么2021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进行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Ⅳ 办完失业登记多久可以领失业金
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1)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经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这是最主要的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是指失业人员原来在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并非新生劳动力,如果不是刚毕业的学生。参加失业保险,必须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即按规定的缴费基数,费率和缴费时间缴费失业保险费。
(2)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就一般来讲,中断就业的原因分为两种:非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自愿离职而导致失业。国际通行做法是将自愿中断就业的人员排除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范围之外。《失业保险条例》借鉴国际经验,将自愿离职而失业的人员排除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范围之外。
(3)是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必要程序,目地是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进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程序的重要标志。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还必须有求职要求。这是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即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实现这一目的,一方需要加快经济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同时,发展和完善就业服务事业,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提供服务;
另一方面也要求失业人员积极主动的利用各种就业机会和就业服务设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竞争就业能力。可以说,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就业权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否就业应由劳动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做出选择。失业人员作为劳动者的一部分,享有同样的权利。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失业人员有选择就业或不就业的自由。要求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积极寻找工作,可以使其在得到基本生活保障的同时,获得必要的就业服务,争取尽快实现再就业,从根本上解决失业问题。在认定失业人员是否有求职要求时,应其是否在职业介绍机构登记求职,并参加在就业活动为衡量的标准。
Ⅵ 厦门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1
2021厦门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具体如下:
1、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本市户籍参保失业人员,按月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给予每月500元失业补助金;
3、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本市户籍参保失业人员,参保缴费6个月(含)以上的给予每月1000元失业补助金;参保缴费不足6个月的给予每月500元失业补助金;
4、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于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普通外来务工人员,参照厦门低保标准每月850元,按月发放2个月临时生活补助。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Ⅶ 失业多久可以领取失业金
失业后需要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一般情况下,失业金经办机构会在七日内予以审核,并从核准的次月起开始发放失业保险金。
失业金可以领取多久是根据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计算的:1.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一年不满三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六个月;2.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三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3.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五年不满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4.失业前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Ⅷ 失业后多久之内可以申请领取失业金
失业补助金一般是在离职以后的当月或者说第2个月开始,只要是你的社保处在暂停交费的状态,就可以去申请失业补助金了,审核时间一般在5个工作日左右,若是申请人较多,或者提交的资料不全、不正确影响了审核,则时效会变慢,最晚可在一个月内审核完毕。
一、失业金领取条件
失业金的领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不是只要失业了就能领取。失业人员要领取失业金,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所在单位已缴纳失业险满1年(未有欠费记录);
2.非本人的意愿中断就业的(未在解除劳动合同书上标明自愿辞职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
二、失业金领取标准
按照失业人员前12个月平均缴费基数确定,不满10年的,平均缴费基数×40%;满10年不满20年的,平均缴费基数×45%;20年以上的,平均缴费基数×50%。核定后的待遇需在失业保险金上下限标准范围内,目前最高不得超过1820元/月,最低不得低于975元/月。
三、失业金领取期限
失业金领取是有期限的,并不是说失业多久就能领多久。它跟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的缴费失业保险时间有关,累计缴费的时间越长,能领取的失业金的期限就越长。
即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资料拓展】
什么是失业金: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1.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需在失业或劳动争议结案后六十天内,填写《失业待遇申报表》,并携带小一寸彩照两张、失业证明、户口簿(属干部、固定工身份的职工还须带个人档案)复印件来待遇计发科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同时还需到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职工,每月7-9号(法定休息日顺延)必须带本人《失业待遇证》亲自来清远市社会保险局失业签到处签到,否则将停发当月待遇,以后也不予补发,连续二个月不来签到的,按重新就业处理,停发所有失业保险待遇。
3.失业救济金委托清远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的时间是工商银行统一于每月最后一天发放,失业人员凭存折到工商银行储蓄网点自行领取。失业的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以下简称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一年可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可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每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尚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月份前后合并计算。失业保险金按被保险人原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逐月计发。
Ⅸ 失业后多久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您好,关于“失业后多久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主要依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年限来确定,具体标准如下: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最长12个月。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最长18个月。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最长24个月。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 其失业金的领取有这样方面的规定:累计交纳满一年不足两年的时间的,可以领取到三个月的失业金,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即两年时间。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