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举报公租房转租有用吗
有用的,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B. 公租房非法转租投诉需要什么证据
直接举报,无需证据,公租房会暗地调查,如情况属实会对该承租人做出相应的处罚。
C. 举报公租房转租需要哪些证据
法律分析:1、可以通过媒体曝光。如果在调査、取证过程中发现,个别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在网上违规发布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信息,这种情况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如果发现可以通过媒体曝光的方式。2、可以拨打各地的公租房违规行为举报电话,如果发现有人转租公租房的,可以拨打当地的公租房违规行为举电话。因为市房管局将加大公租房违规行为的査处力度,遏制违规转租、转借行为的发生。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D. 举报公租房转租去哪个部门
法律分析:举报公租房转租,可以去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 公租房转租被发现怎么处理
公租房转租被发现会被取消家庭保障资格,并通过媒体公示,记入不良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法律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
四、加强公租房建设运营管理
(一)加强公租房建设管理。各地要强化对招投标、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各参建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全面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对偷工减料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责,督促参建主体对易产生质量常见问题的部位和环节采取针对性防治措施,切实保证公租房建设质量安全。
(二)积极实施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要逐步推广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吸引企业和其他机构参与公租房运营管理。明确购买主体,合理确定购买内容,将适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的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公开择优确定承接主体,规范服务标准,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切实提升公租房运营管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增强群众满意度。
(三)加快推进住房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住房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制度,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公租房申请、使用、退出等环节失信主体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予以联合惩戒;发生较重失信行为或多次发生轻微失信行为但尚未达到严重失信行为标准的,列入重点关注对象名单,依法实施与其失信程度相适应的惩戒措施。
(四)完善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各地要充分考虑保障对象日常生活、出行等需要,加快完善公租房小区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使群众享有更好的居住环境。将公租房小区及时纳入街道和社区管理,积极发展各项便民利民服务和社区志愿服务,推进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成果的应用,切实提升公租房社区居住品质。
F. 怎么投诉公租房工作人员
法律分析:可以直接去住房保障部门进行投诉的,不过一定要讲明投诉的原因的同时,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资料证明。公租房是由当地政府出具出租搭建的,是用来解决社会弱势群体住房问题的,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申请公租房的,还有公租房是不可以转租的,还有房子的最终产权归属于政府所有,如果有人私自将公租房转租了,还可以到当地房管局举报的,工作人员核实以后,是会将公租房给收回来的。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G. 转租公租房为什么被查
8月30日晩,北京市住建委发布消息,当天有媒体报道朝阳区绿城北京诚园公租房项目存在通过中介转租行为,北京市住建委快速反应,迅速行动,第一时间会同朝阳区房管局对报道情况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据悉,经朝阳房管局约谈我爱我家、中天置地两家经纪公司负责人,我爱我家、中天置地公司均存在违规代理公租房转租行为,涉案违规代理公租房各两套。
在加强各级管理部门和产权单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的基础上,北京市住建委正在全面推广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动态监管,震慑违规行为。目前北京市50个公租房项目已完成系统搭建,其中11个项目已投入使用,计划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北京市住建委欢迎市民通过信访或电话热线举报公租房转租转借行为,凡涉及到举报信息的,纳入工作平台进行管理,跟踪每个案件办理情况。
北京市住建委严正声明:公租房严禁转租转借。对于公租房转租转借等违规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提醒保障家庭不要将公租房进行转租转借,一经发现,将取消家庭保障资格,并通过媒体公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同时,提醒广大市民,不要相信“黑中介”的虚假承诺,以防受骗,发现中介机构承揽公租房转租业务的,可通过“12345”投诉举报。
来源:趣闻趣事网
H. 公租房转租违法吗
一、房屋转租合法的条件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合法的转租须符合两个必要条件: 合法条件一: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否则无效。 合法条件二:转租的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确实需合理提高,提高的收入应交给房屋所有权人。租金是房屋的收益,应由房屋所有权人取得。凡未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而转租的,或谋取租金差价的转租,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要求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并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收回出租房屋。 不能转租情况一,“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预租的商品房”三种房屋不得转租。 不能转租情况二,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约定转租房屋。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只有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才可以转租房屋;未征得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可以不征得出租人同意,但在签订转租合同前应当书面告知出租人,否则出租人也可解除租赁合同。 不能转租情况三,房屋转租期间,原先的租赁合同发生变更,影响转租合同履行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变更;租赁合同解除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解除。 不能转租情况四,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最后租期。 不能转租情况五,房屋转租期间,除房东和转租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原房客应当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如按时交付租金。
I. 电话举报廉租房有啥后果
不会有什么危害,相关部门会做好保密工作。
(9)如何举报厦门公租房转租扩展阅读:
一、公租房转租被发现如何举报
公租房是不可以转租的,可以向当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举报。
公租房禁止转租、转借。其中规定了6种承租家庭禁止的行为,包括:将承租住房转租、转借;擅自改变承租住房居住用途;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内居住;连续3个月以上未按期交纳租金等。“这6种情况只要出现1种,公共租赁房就要收回。
二、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1、有稳定工作是指: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2、收入限制标准是指: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月收入包括工资、薪 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 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3、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4、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
住房建筑面积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5、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