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社保卡里的医保钱可以取出来吗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人们只要有参保,一般都会有一张社保卡。
有的地区的社保卡上有“银联”两个字,这种社保卡具有金融功能,可以支持存取款、转账、代收代付等人民币借记应用。因此,带有金融功能的社保卡,金融账户上如果有钱的话,那是可以取出来的。
有的地区社保卡没有金融功能,比如厦门,那么只有满足一定条件,比如养老保险未缴满15年、移民国外、意外死亡等,才能将个人账户上的钱取出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B. 厦门社保如何转出,个人接收,也就是个人名义继续缴纳,要如何办理
你的户口在重庆,可以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
然后把厦门的转回重庆:
1先在转出地社保中心开具“社保缴费凭证”;
2.后在转入地办理社保开户并缴纳社保;
3再在转入地填写:“社保转移申请”;最后将凭证和申请一并交到转入地社保中心审核。如果没有问题。估计在1-3月内将你的社保转到转入地。
C. 厦门社保卡可以取钱
不可以,社保卡个人账户里的钱只能用于药店买药或者门诊消费,不能用于其他用途,也不能取现。但是个人账户的钱可以用来缴纳下一期社保。
D. 以前在厦门缴交社保和公积金了,但是现在没有在厦门工作了,社保和公积金能全额取出来吗我不是厦门户口
1、在厦门,如果你是本市户口,可以自已缴交社保,而不必挂靠单位;外来户口就必须挂靠单位,个人不可以独立缴交社保;2、公积金不论是本市户口还是外来户口都不可以自已缴交,必须有单位。3、厦门本市户口不可以退社保、公积金,除非户口迁出厦门,户口迁出厦门,社保只能跟着户口走;外来务工人员离开厦门社保同样不能退(可以领取一性生活补助),办理停保,社保跟着本人移动到另一工作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的公积金可以退。5、如果你在深圳工作,还想在厦门继续缴交社保的话,你需要到地税、社保中心去办理个人独立参保业务,然后保证每个月你的银行卡里有足够的钱扣缴社保费,自已参保的话按基数缴费比例是养老保险是20%(如果是公司参保的话,你只需要缴交8%,另外14%由公司帮你缴交),医疗保险10%;6、社保关系不能转到深圳,除非你户口迁到深圳,深圳的公司可以重新给你开一个社保帐户,将来你回厦门时,可以将这个深圳的社保转回厦门跟原来帐户一起合并;7、厦门这边的社保你辞职后,单位会给你停保,如果社保帐户三个月未有金额进帐,就会自动冻结帐户,社保帐户和里面金额会一直保留,直到你解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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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请问厦门社保卡和医保卡里的钱能否取出来
退保的话可以取出来,但是只能取自己交的那一部分,公司交的一分都不让让你取。具体咨询12333
另外补充下,本地户口好像是不让取的,必须要参保,外地才可以取。
F. 我的社保卡是厦门的交了5年现在没能力交了可以取出来吗
1,停保半年,医保卡是不能使用了的,但是如果卡里的金额没有被冻结,你还可以去药店买药,如果冻结的话,就去社保局支取
2,广州和深圳的医保是没有联网的,这个是没办法转移的
G. 厦门医保社保里面的钱能拿出来吗
国家社保卡内的钱都是不能领取的,只有在你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国家会将你的账户金额按一定的月数折算到每月的养老金中;还有一种就是,在这个持卡人未领取但发生身故情况,则卡内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领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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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你好,请问我之前在深圳有工作两年,交了两年的社保,现在在厦门,可以把社保卡里的钱取出来吗
由于我国的社保尚未实现全国统一,所以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社保帐号属于现状。深圳的社保并不能简单续接到原厦门社保的帐户上去,但现在养老、医疗已经实现了跨省转移,你可以选择将厦门的社保转移到深圳来,具体政策仔细阅读:
45个工作日办完
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有关负责人表示,转移手续极大地方便了参保人,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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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厦门公积金,社保如何领取
社保是不能提取的,是需要员工达到退休年龄之后,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养老保险金的领取。而住房公积金是需要满足特定条件之后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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