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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2021保障性商品房如何选

发布时间: 2022-05-22 08:52:32

㈠ 厦门保障性住房如何申请

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条件:(一)申请人家庭收入符合中低收入标准;(二)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以下;(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四)申请人家庭中至少有1人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且满3年。

㈡ 如何申请厦门社会保障性住房

在厦门拥有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可以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保障性住房。

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九条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二)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者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三)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家庭收入均符合规定的标准;

(四)申请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申请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门确认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且符合前款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年满30周岁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单身居民,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且符合前款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

申请家庭成员因就学、服兵役,户籍迁出本市的,就学、服兵役期间仍视同拥有本市户籍。申请家庭成员因就学,户籍迁入本市的,就学期间不计入取得本市户籍时间。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现役军人且符合进厦安置条件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但不计算取得本市户籍的时间。

(2)厦门2021保障性商品房如何选扩展阅读:

《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六条依照《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按照下列程序受理和审核:

1、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申请家庭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家庭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家庭应当在收到上述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正全部材料,补正材料的时间不记入受理期间计算。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或者申请家庭未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全部材料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家庭;

2、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作出受理决定后,应当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情况在社区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和公示情况,在每批次申请截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及申请家庭的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审查,并将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报送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家庭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有义务配合户籍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进行协助调查工作;

3、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民政、税务、社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发出申请家庭的人口、户籍、收入(资产)等情况的协助调查函,公安、民政、税务、社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自收到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的协助调查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核查结果。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协查结果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户籍、收入(资产)等情况进行复审,对申请家庭租金补助比例进行核定,并将申请材料及复审意见报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

4、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申请材料及复审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国土房产部门发出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的协助调查函,市国土房产部门应当在收到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的协助调查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核查结果。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申请材料及复审意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结果。

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每批次的审核结果通过指定的报纸、网站公示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确认社会保障性住房轮候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㈢ 厦门保障房申请条件2021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05

㈣ 厦门保障性商品房相关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厦门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程序、流程

厦门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1、必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

2、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

3、所有申请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户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4、家庭年收入低于“3人户及以下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户以上7万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

5、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6倍以下,家庭资产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

6、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

有下列几种情况的,不能申请或参与申请购买社会保障性商品房:

1、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购买或出售房产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或作为商品房代理人落户厦门的;

3、以投靠子女方式落户厦门的;

4、离婚前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

5、离婚时间不足2年的。

申请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程序:

1、领表:凭户口簿、身份证向社区居委会领取《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申请表》。

2、填表:按要求如实填写。

3、申请: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资料。

4、初审:居委会组织对申请人的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并在社区公示后报街道办审核。

5、审核:街道办组织对居委会报送的申请人的家庭情况进一步核实,签署审核意见,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住宅办。

6、打分:市住宅办按本办法规定对申请人进行打分,将申请人的分数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7、批准:市住宅办进行复核后,报市建设与管理局批准。

8、轮候:市住宅办对取得购房的申请人进行公告并进入轮候系统。

9、配售:市住宅办按得分等情况,组织进行抽房号、配房及办理相关购房手续。

10、交房:根据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办法交房手续,迁移户口。

申购社会保障性商品房需提供的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申请表》。

2、提供每个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未成年子女抚养证明,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3、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房产的证明资料,申请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其他房产产权资料(上述房产,私房提供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租住公房提供租赁合同)。

4、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住房分配情况证明。

5、申请家庭成员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或其他收入)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6、个体工商户或投资办企业的,提供经营执照及上年度个人所得税的缴交凭证或其他相关缴税证明。

7、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

8、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提供与相关部门签订的原住房腾退协议等证明材料。

9、住侨房的,提供法院的判退法律文书或侨务部门出具的符合落实华侨政策的证明。

10、因就学(不含出国留学人员)、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户籍的,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11、现役军人提供经市民政局(双拥办)确认的符合转业安置厦门条件的证明材料。

12、因支援内地建设、上山下乡等原因迁出户籍,现已返回本市定居且户籍回迁的,提供相关证明。

13、因在本市大中专院校读书取得本市户籍,且毕业后直接在本市落户的,提供毕业证书。

14、申请家庭成员有残疾的,提供残疾证明。

15、优抚对象、军烈属家庭的,提供相关证明。

上述材料涉及各类证件或合同的,应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申请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程序

1、领表:凭户口簿、身份证向社区居委会领取《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申请表》。

2、填表:按要求如实填写。

3、申请: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资料。

4、初审:居委会组织对申请人的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并在社区公示后报街道办审核。

5、审核:街道办组织对居委会报送的申请人的家庭情况进一步核实,签署审核意见,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住宅办。

6、打分:市住宅办按本办法规定对申请人进行打分,将申请人的分数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7、批准:市住宅办进行复核后,报市建设与管理局批准。

8、轮候:市住宅办对取得购房的申请人进行公告并进入轮候系统。

9、配售:市住宅办按得分等情况,组织进行抽房号、配房及办理相关购房手续。

10、交房:根据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办法交房手续,迁移户口。

厦门保障性住房网上展示系统:

针对保障性住房相关问题,市民还可拨4部电话咨询:

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办公室:5397569;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2098866;

建设与管理局:2032624;

信访局:5052387

㈤ 厦门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流程

法律分析: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进行意向登记,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组织公开摇号,申请家庭应根据号段,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资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办理正式申请手续。机构确认保障性商品房轮候资格,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组织选房及办理购房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五百九十九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第六百条 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

第六百零一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第六百零二条 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㈥ 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有何不同

经济适用房是保障性住房的其中一种。

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

1、必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

2、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

3、所有申请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户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4、家庭年收入低于“3人户及以下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户以上7万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

5、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6倍以下,家庭资产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

6、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有下列几种情况的,不能申请或参与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购买或出售房产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或作为商品房代理人落户厦门的。

3、以投靠子女方式落户厦门的。

4、离婚前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

5、离婚时间不足2年的。

(6)厦门2021保障性商品房如何选扩展阅读

申请保障性商品房适合人群

一,本市无住房家庭。

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自申请之日至签订购房合同期间在本市无住房。

本市无住房包括:

(1)未购买商品房;

(2)未承租或购买政策性住房,包括:未承租公房、保障性住房,未购买房改房、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

(3)农村居民未申请获批宅基地。

二、申请购买本批次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应当在本市无住房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家庭申请:在申请之日前,申请家庭成员至少有2人取得本市户籍,且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㈦ 我是在厦门的,请问厦门如何申请保障性住房

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须知

申请条件

中低收入家庭申请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均应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
其中至少有
1人取得本市户籍时间满3年;
【●通过购买商品房或作为商品房代理人户籍迁入厦门的,不得申请。●以投靠子女方式户籍迁入厦门的,不得单独申请。
●夫妻户籍均在本市的必须共同申请,未成年人必须与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申请。●单身达到计划生
育晚婚年龄的可独立申请。】

2、家庭收入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2006年我市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为:3人及以下户年收入5万元以下,4-5人户年收入6万元以下,6人以上户年收入7万元以下。】
3、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以下;【2006年我市中低收入家庭的资产控制标准为:3人及以下户家庭资产在20万元以下,4-5人户家庭资产在24万元以下,5人以上户庭资产在28万元以下。家庭资产主要包括房产、汽车、有价
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等。】
4、无住房或住房困难户。【2006年我市住房困难户住房面积控制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之前的5年内有购买或出售房产的,不能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已租住、购买公有住房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统建解困房、解危安置房、落实侨房政策安置房、集资房,拆迁公有住房的安置房(含实行货币安置的)等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家庭,原则上不能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但仍符合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申请一套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获得批准时原住房(或货币安置补偿金)必须退出,退出的住房由市国土房产局或市建设与管理局收回或收
购。】
申请程序
申请人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领取申请表→提交申请→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登记、发轮候号码→居委会组织调查、资格审查并公示7日→街道办审核→区民政局审核租金补助金标准→市公房管理中心复核→市国土房产局审批并组织公示15日→符合条件的约谈并选房→签订《选房意向书》或《选房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与市公房中心签订租赁合同→与区民政局签订租金补助合同→市公房中心开具《入住通知单》→到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办理入住手续。
轮候配租
答:社会保障性租赁房配租户型原则:①1人户配租一房型。②2人户及夫妻带1子女家庭可配二房型。③3人及以上户(不含夫妻带1子女家庭)
可配租三房型。【●符合条件申请人的原住房属于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应按规定退出;不属于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按规定下调一房型配租。
●申请人可申请下调配租房型。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按我市户籍相关政策,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就近安置的原则进行配租。
原则上岛外不安置岛内,岛内鼓励安置岛外。●首批申请的轮候号码不以提交申请的时间顺序

㈧ 厦门的保障性商品房值得买吗

值得。

厦门保障性住房值不值得买,需要根据您自身的情况综合考虑。保障房主要针对的是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但是购买商品房首付又有一定困难的厦门户籍群体,但是保障房的个人产权只有45%,如果你的经济勉强够得上的话,建议最好还是购买厦门商品房。

保障性商品房注意事项

在购买保障性住房之前,需要考虑的因素有很多,如个人日常居住的方式、周边的配套设施等,只要这些都满足个人的要求之后,才可以选择自己想要的楼层和户型。如果房屋距离自己的单位比较远的,就需要慎重考虑了,以免后期带来不便。

选择房子的户型也是需要特别仔细的,毕竟其影响到个人后期是否能有舒适的家居生活。因此,要看房屋结构、通风效果、采光效果和朝向,只有这些因素满足个人的要求,不存在问题,才能带来更佳的体验。

㈨ 厦门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2021

厦门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如下:
1、年满30周岁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单身居民,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2、在本市无住房或者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3、申请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门确认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其中,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保障性租赁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与《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上载明的户主和家庭其他成员完全一致;
4、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5、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者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6、申请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门确认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其中,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保障性租赁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与《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上载明的户主和家庭其他成员完全一致。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