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廉租房有哪些条件啊
廉租房申请条件有家庭收入和住房及家庭成员都要求达到规定的困难程度。廉租房是指政府出资建好后,通过低租金租给住房困难户,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租赁社会房屋居住。廉租房的申请对象及条件需要进行严格的核查,对收入、住房、家庭成员进行审核。
【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2. 厦门廉租房申请条件2022
法律分析:厦门廉租房申请条件为: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3. 廉租房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廉租房申请条件:1、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2、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3、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4、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4. 厦门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
厦门申请廉租房需要的条件和资料如下:
1、 家庭申请:
(1)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2)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者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3)申请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门确认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其中,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保障性租赁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与《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上载明的户主和家庭其他成员完全一致;
(4)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2、单身居民申请:
(1)年满30周岁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单身居民,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2)在本市无住房或者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3)申请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门确认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其中,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保障性租赁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与《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上载明的户主和家庭其他成员完全一致;
(4)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3、书面申请;
4、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5、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
6、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7、地方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5. 厦门廉租房怎么申请
厦门2021年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流程
(一)意向登记
符合本批次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意向登记,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供核验,提交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记录》或者养老金证明材料或者失业证或者其他收入证明材料供核查。
登记后领取《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意向登记单》按规定可以作为优先分配、适当优先分配或者单列分配对象,应当在意向登记时予以明确提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应提交有效的《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确认告知书》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供核验。
(二)摇号
1.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公开摇号,确定本批次申请家庭的顺序号,公证部门对摇号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摇号结果通过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2.本批次申请家庭全部纳入受理范围。
(三)申请受理
1.申请人填写《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在规定的申请受理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未在规定的申请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可以享有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资格,其申请家庭顺序号失效。
2.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申请家庭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家庭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家庭应当在收到上述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正全部材料,补正材料的时间不记入受理期间计算。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或者申请家庭未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全部材料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家庭。
3.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按规定填写的《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
(2)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材料,具体按《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2021年第二批申请材料提交指南》(点击查看)提供;
(3)申请家庭对其申报的相关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作出的书面承诺,及申请家庭签署的同意接受有关部门对其家庭人口、婚姻、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的声明。
4.按规定可以作为优先分配、适当优先分配或者单列分配对象的申请家庭,应当在申请时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可以作为优先分配、适当优先分配或者单列分配对象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作出受理决定前未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可以享有的优先分配、适当优先分配或者单列分配权利。
(四)审核公示
(五)分配
咨询电话:968383。
6. 厦门廉租房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申请家庭人均收入达到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申请家庭现有住房人均面积达到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申请家庭至少有一名成员为当地非农业常住人口;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存在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2、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7. 厦门廉租房收入标准
法律分析: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5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20万元;
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1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44万元;
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5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60万元。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8. 办理廉租房条件是什么
申请廉租房的条件是: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家庭不拥有较大财产收入,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九条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综合考虑登记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以及个人申请的保障方式等,确定相应的保障方式及轮候顺序,并向社会公开。对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凡申请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的,要优先安排发放补贴,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实物配租应当优先面向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9. 厦门廉租房2021年申请条件
廉租房有别于公租房,廉租房主要是指政府向满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并且通常情况下是以房租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房租减免为辅,不同的地域设置的申请条件也不尽相同,《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就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第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第二,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第三,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第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第五,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6种情况下取消享受廉租住房资格:一是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二是家庭人均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出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的;三是因家庭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面积超出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住房标准的;四是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五是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六是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各地的情况可能不一样上述关于厦门廉租房的所有申请条件就全部介绍完了,后续要是新政策有更新,我们也会不断关注,通常情况下满足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可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或是乡镇人民政府)住保部门提出申。为保障廉租房公平分配,市将严肃处理暗箱操作和弄虚作假等行为。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王文兴表示,对存在虚报、瞒报的家庭,不管是申请、轮候阶段,还是已签订购房合同,甚至已经入住的,一经查实,都将取消其申请资格,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对已签订购房合同的将解除合同
10. 要在厦门申请廉租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
在厦门申请廉租房需要具备家庭收入符合市政府当年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家庭,且住房困难。
根据《厦门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规定》第二条城镇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本市城镇常住居民户口且住房困难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家庭收入符合市政府当年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家庭,为最低收入家庭。最低收入家庭中人均居住面积在6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为住房困难的最低收入家庭。
(10)厦门政府的廉租房条件怎么样扩展阅读:
《厦门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规定》第八条每户住房困难的最低收入家庭只能承租一处与居住人口相当的廉租住房。最低收入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为10平方米以内。人均居住面积超出1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标准租金计租。鼓励人均居住面积超出10平方米的最低收入家庭“退大换小”’承租廉租住房。
第九条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原则上按照维修费和管理费两项因素确定,实行政府定价。
第十条经审核同意申请人承租廉租住房的,申请人应与廉租住房产权人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每次不超过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