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怎么查询厦门医社保余额。谢谢
一、厦门社保查询个人账户办法:拨打厦门市社保查询电话12333,获取个人账户余额信息。
二、持本人身份证明、社保卡到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或社保经办机构)查询账户明细。凭本人医保卡到厦门社保经办机构或医保定点单位查询账户信息。
三、网上查询网站
四、关注厦门社保公众号进行注册后就可以查询、登录厦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个人业务注册查询,登录厦门地税网站的自然人涉税服务网进行查询。
查询方法如下:
一、打开网络搜索,在搜索栏输入”厦门社保“,搜索后找到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并点击进入。
(1)厦门医保社保怎么查缴费情况扩展阅读:
厦门个人社保缴费查询的方法如下: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3%,个人8%、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8%,个人2%、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5%。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企业职工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对照行业费率,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按建筑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企业,依《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厦府〔2005〕356号)及费率调整的规定缴费。
市事业单位(指财政补助经费、经费自给及集体所有制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应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0.5%的缴费比率由单位缴纳。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缴费
⑵ 厦门个人社保缴费记录怎么查询
法律分析:1、您可登陆“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xm.gov.cn),首页“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网厅”,通过个人账号和密码登录后,点击“基本养老保险、工伤、失业保险的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查询及政策咨询”--“社保缴费信息”查询具体的缴费日期;2、您可在正常上班时间内拨打12333按0号键转人工台,提供您的身份证号等信息,由工作人员核对信息无误后,为您提供查询服务。3、您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厦门人社个人服务”,绑定个人社保账户后进行查询。4、您可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或社保卡。)到就近社保中心经办前台查询。5、自助机查询:通过市、区社保中心自助机查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⑶ 厦门医社保怎么查询缴费记录
法律分析:社保中心查询。不清楚自己的社保帐号,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查询。上网查询。登录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⑷ 厦门社保怎么查询缴费记录
你可以登录厦门社保局的网站,输入自己的社保号码。就可以查询缴费详细信息
⑸ 厦门如何查询孩子的医保缴费情况
摘要 1.
⑹ 怎么查询在厦门交了多少年社保
在支付3宝首页找到“市民中心”点击,
用累计缴费月数计算就可以知道社保交多少年了。
⑺ 厦门缴纳医社保怎么查询
厦门缴纳医社保可以登录厦门社保局的网站输入自己的社保号码就能够查询社保的缴纳情况。
社保查方法有:
1、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4、触摸屏查询,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缴纳社保所需资料有:
1、用人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工伤保险费率审批表(用人单位按隶属关系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3、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4、本人一张一寸照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