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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生育津贴多久办理

发布时间: 2022-06-04 16:09:34

Ⅰ 厦门生育津贴材料交上去多长时间可以下来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生育津贴:

(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2、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备注:生育津贴要在生小孩后,五个月内办理

Ⅱ 厦门生育津贴2021年最新政策

厦门生育津贴2021年最新政策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生育津贴发放天数不少于一百二十八天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
具体如下:
1、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和“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三周岁以下婴幼儿专门照护服务场所;
2、用人单位每两年至少组织女职工进行一次含妇科检查的健康体检,三十五周岁以上女职工应当增加乳腺癌、宫颈癌筛查项目,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检查时间视为劳动时间。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Ⅲ 厦门生育保险交多久可以报销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条件

(1)参保职工至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即生育的当月及之前十一个月均需参保缴费,应缴保费未在三个月内到账的,视为缴费中断);

(2) 在按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 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4) 男职工配偶申领生育医疗费的,需男职工配偶未就业且未参加社会医疗保险。

符合政策内的一孩和二孩,所有享受到的生育保险待遇均一致。在这里要注意以下几点

累计参加生育保险的时间很重要!

必须要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如果累计参加生育保险不满1年,职工需在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向厦门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符合规定很重要!

怀孕和分娩要符合国家和省的计划生育规定。如果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是不能报销的。

怀孕后打算辞职的要慎重

不少准妈妈在怀孕之后打算辞掉工作,这种情况下,准妈妈们一定要慎重考虑哦。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也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怎么报销

在市内就医产检、生产的准妈妈们,可以刷社保卡记账。没有刷卡记账的,可等生完宝宝后,带齐资料,到社保机构申请报销。

在厦门以外的地区待产也可以在分娩后1年有效期内,向厦门社保机构申请报销。

领取时限:

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15日起,可以办理申领手续。

申领分娩生育保险待遇时间从分娩之日起计算,时效为12个月。

申领计划生育手术生育保险待遇时间从计生手术之日起计算,时效为6个月。

所需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需当场核验原件。非中文的材料需翻译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境外出生证需中国大使馆认证或公证部门翻译并出具的国外出生证明公证书。

(一)必备材料: 本人社会保障卡(因业务涉及个人待遇,必须携带原件核实个人信息)、本人厦门银联储蓄卡、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注:尽量避免使用规模相对较小的银行所发的银联卡,已经确认无法使用的有中信、民生、浦发、汇丰、渣打等银行。

(二)申领生育的生育津贴还需提供:

1、医疗收费票据(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复印件(或出院记录,原件需加盖医院章,出入院诊断孕产次信息缺失的,需提供入院记录;诊疗经过与出院诊断不符的,需提供分娩或手术记录);

2、一、二孩登记表或生育服务证原件(根据卫计委规定,属于免于办理计生证的,可按规定提供登记报备材料)。台港澳及外籍人士无法提供一、二孩登记表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复印件;

(三)男职工配偶申领生育的医疗费待遇除了(一)、(二)所述材料外,还需提供:

1、男职工配偶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原件;

3、收费票据(发票)、门诊病历及医疗费用清单原件;(住院需汇总清单);

4、《厦门市生育保险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申领生育医疗待遇个人承诺书》;

Ⅳ 厦门生育津贴多久到账

法律分析:一般是15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Ⅳ 厦门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法律分析
1、登陆厦门市社会保障卡信息网,下载《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委托书》,按要求填写;2、交所在单位核实盖章(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由其所辖社区居委会核实盖章,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由原单位核实盖章);3、携带《申领表》及以下要求的材料交所辖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生育保险受理窗口办理;4、符合申领条件者,受理15个工作日之后,持银联卡到银行查询、取款。核实期限为三个月,若无异议,视为待遇申领完成;如有异议,请申领人持收件单、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原受理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查询。5、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在受理二十天之内通知申领人,并退回申领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Ⅵ 厦门医保社保交多久可以领生育保险

缴费时间连续12个月,可领取厦门生育津贴。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规定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政策,且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同时依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6月8日发布的生育保险新政策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市社保中心提醒内容明确指出现单位参保人员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缴费年限的计算由原来的累计12个月变为连续12个月,均可申领生育津贴。

(6)厦门生育津贴多久办理扩展阅读:

厦门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1、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日计发;

2、生育:顺产98天;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3、流产(含人工流产或引产):怀孕未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42天;怀孕满7个(妊娠)月流产的98天;

4、计划生育手术:放置宫内节育器的7天;摘取宫内节育器的3天;输卵管结扎的30天;输精管结扎的15天;输卵管复通术的30天;输精管复通术的15天。

Ⅶ 生育津贴生完多久可以申请

生育津贴须在分娩后60天至180天之间申请办理。
一、申领生育津贴需要哪些材料
申领生育津贴需要的材料有: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二、生育津贴要怎么算
各地的生育津贴规定都是不一样的,并且每个单位对于晚育的假期延长和津贴也都不同。所以还是要咨询体质的单位。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三、申请生育津贴的流程
1、大部分城市生育津贴、补贴申领由公司帮助完成。
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分娩生育津贴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2、部分城市生育津贴、补贴申领由个人自己办理的,需提供相关资料,在指定时间内到社保局办理,提供资料和提交公司资料几无差别。
生育津贴须在分娩后60天至180天之间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