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厦门的城市交通怎么样 拥堵吗 道路干净吗 绿化怎么样 还有道路质量怎么样 破损吗 请大家告诉我
堵还是会堵,特别是上下班时间,但是想相对于其他的同等规模的都市来说,我真的觉得厦门非常适合生存,因为堵是一般大城市很难不免的,但是厦门毕竟不太会出现堵车超过半小时,道路的话,看是什么路段了,但一般来说都还是毕竟好的,绿化就不用说了,厦门是旅游城市很注重这一块的,据说政府今天投入了更多的钱就是在搞厦门的基础设施
‘贰’ 厦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保护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通行社会车辆的专用道路、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活动及其管理。第三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道路交通规划建设,优化道路交通运输结构,加大对道路交通科技、教育的投入,保障道路交通与我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相协调。
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对道路交通安全实行综合治理。第四条市公安机关是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主管机关,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实施。
规划、市政、建设、交通、公路、教育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第五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做好交通安全知识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忠于职守、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提高管理水平,并接受社会监督。第六条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应加强对所属人员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各级各类学校应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列入学习内容,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导下,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司法行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旅游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应当采取各种形式,配合‘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第七条本市实行以减少交通违章、预防交通事故为目的的交通安全责任制。各运输企业、机动车所属单位应当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加强对所属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教育和车辆的管理工作。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该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
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和其他需要帮助的人员在进行道路交通活动时,应当受到特殊的保护和扶助。第二章道路和道路交通设施第九条道路的规划、建设和道路交通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及安全、畅通的原则。
新建、改建道路必须配建相应的道路交通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应与道路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交付使用。有关部门在审批道路和道路交通设施设计方案时,应当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损毁、移动、涂改道路交通设施。道路交通设施损毁、缺失的,设置部门应当及时修复。第十一条养护、维修道路及其设施影响正常交通的,养护、维修部门应当设置引导交通的标志和安全设施,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恢复正常交通。
道路出现损毁、坍塌以及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其他情况,道路建设、养护部门应当及时修复;不能及时修复的,应当设置引导交通的标志和安全设施。第十二条除日常养护、维修道路作业外,因施工作业等特殊情况占用、挖掘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的,须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范围施工,有关单位应于5日内予以审批。占用、挖掘道路需中断交通的,批准部门应当提前5日发布通告。因抢修地下管线挖掘道路的,抢修单位应当同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道路主管部门报告,并在24小时内补办手续。
占用、挖掘道路时,须在现场周围设置围挡设施,并在距来车方向不少于50米的地点设置反光的施工警告标志和交通引导标志。作业完毕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按规范标准修复路面和道路设施。第十三条树木、线杆、架空管线、广告牌、标志牌、井盖及其他设施出现倾斜、断裂、缺损或倒塌可能影响交通时,维护单位应及时整修排除。在紧急情况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道路主管部门可先行排除,所发生的费用,由维护单位承担。第十四条需开辟通道与城市道路连接的,审批部门应征求规划、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第十五条在道路上禁止下列妨碍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的行为:
(一)挤占人行道;
(二)排水、堆放物品,倾倒垃圾和渣土;
(三)从事维修、擦洗车辆等经营活动;
(四)擅自设置停车场(点);
(五)随意停放机动车辆;
(六)擅自设置含有交通指示内容的标志、标线:
(七)在车行道兜售、发送物品;
(八)擅自在道路交通设施上张贴、悬挂广告、标语、旗帜;
(九)其它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行为。
‘叁’ 各走各路!厦门现人车分离的斑马线,你支持这种方式吗
支持,这种方式让行人和非机动车,分开走,保证过马路效率,又能保证过马路的安全。
一、这种方式让行人和非机动车,分开走,保证过马路效率滨湖北路、滨湖北路、海林路口、沧林东三路、沧林东路口、海富路口,这六个地方已经先后开始投入使用赢得了广泛的认可,后续还会在其他地方,对这种人车分离的斑马线进行推广,然后投入使用,我相信在未来的不久,还有其他方式的投入,我相信以后马路上会越来越方便,也许以后甚至可以发展到瞬间转移过去,都不需要我们等绿灯通行才能过去,这说的有点科幻了,最后,大家在马路上一定要注意,避免发生事故。一定要对自己负责任。
‘肆’ 在厦门限速50公里的道路超速百分20以上不足百分50怎么处罚。厦门特区关
1、驾驶机动车超速百分之20以上不足50%的,将被扣6分,罚款20到200元。
2、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伍’ 厦门的交通现状
点击“畅通工程”
“畅通工程”所带来的,不仅仅是道路通畅,更是人们因此获得的安居乐业。
联合国人居奖
2004年9月1日,中国厦门市荣获2004年“联合国人居奖”,成为该年度全球惟一获得“联合国人居奖”的城市。众所周知,厦门的道路畅通在很多方面提升了厦门的整体水平。
2004年春节、“五·一”、“十·一”三个旅游黄金周,共有167.18万游客来到厦门。第二届厦门国际马拉松长跑邀请赛的成功举办再次成为焦点,台交会和“9·8”投洽会更是万商云集。目前,在厦总投资在千万美元以上的项目有50个,其中有两个项目超过1亿美元,全球500强企业已有33家在厦门投资兴办企业……这一切都离不开畅通工程。
2511.5标台公交车
外地来厦游客常常很奇怪:厦门道路上自行车少得出奇。其实这是我市实行“公交优先”战略的结果。
近几年来,我市在“公交优先”的发展战略指导下,公交覆盖率、通达率不断提高。城市公交还加快了从岛内向岛外的延伸,开通客运线路7条,并整顿规范“面的”的管理,加大区域性公交运力的投入,缩短居民乘车步行时间和换乘次数,增加公交车辆班次密度,缩短间隔时间,延长运行时间,提高营运速度和准点率,线路合理、班次增多、让群众出行安全、舒适、便捷。
去年一年,我市投资新增公交车229辆,公交车辆更新率100%;目前公交线路176条、公交车辆总数达2511.5标台,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16.29标台,公交车辆安全运行间隔里程为170.3万公里/次,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2.95万公里/次,极大地方便了居民出行。
公交车辆总数2511.5标台,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16.29标台,两个数字的说服力不言而喻。
交通文明
人们对城市交通文明的关心正日益加强。
2004年我市汽车增长迅猛,汽车挂牌总量达1.89万辆,较2003年同期增长19.2%,是历年来车辆增长最快的一年。人车如何和谐相处更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不知不觉,厦门驾驶员已经习惯了上车就系好安全带;人们过马路都要下意识地寻找“生命线”——斑马线;人们开车更加注意减速让行,有序行车……不是因为罚款重了,更多的是出自于对自身、他人生命安全的关怀,对城市环境日益在乎。
有关部门为保障群众出行的道路交通安全做出了艰苦努力。去年一年,我市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加大道路交通事故黑点、交通秩序乱点、堵点整治力度,狠压交通事故,有力保障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据统计,去年我市万车事故率与前年同期相比下降9.37%,万车死亡率仅为9.92%。
‘陆’ 厦门车辆限号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分析:厦大大南校门路段禁止旅游客车驶入
思明南路(演武西路口至厦大大南校门段)全天禁止旅游客运车辆驶入,但允许其在成功大道演武大桥下两侧道路临时停靠上下客。
该路段的其他车辆按原有限行规定通行:每日9时至17时只允许公交车、出租车进出,出租车限时8分钟通行,其他车辆禁止驶入(厦大校内车辆除外,但需按单双号限行规则通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柒’ 厦门启用人车分离斑马线是否为出行带来了方便
厦门启用人车分离的斑马线确实为出行带来了方便,而且从道路交通安全的角度讲,还提高了一定的安全度。
一、人车分离斑马线安全度较斑马线高在人车分离斑马线启用之前,厦门一直沿用的都是斑马线。斑马线的出现,很好地方便了人们的出现,从而也提高了人车的安全。因为厦门是一个旅游城市,且是一个较发达城市,所以来往的人流量较多。虽然斑马线很好地解决了行人与机动车之间的通行,但是并没有考虑到行人与非机动车的之间矛盾。
生活常识告诉我们,车子的速度永远超过行走的速度,当车子和行人在同一起跑线上行走的时候,往往会因为非机动的原因,只是行人无法前行,因为在速度上行人的速度远远小于非机动车,而且由于惯性的原因,很可能因为惯性,就会产生一起令人不堪的交通事故,所以在斑马线上,还是有一些缺点的。厦门市启用人车分离的斑马线,自此后,甩开大步向前走,你是你,我是我,不会因为人车相挤而出现一些不必要的安全隐患。
‘捌’ 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本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经济特区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道路交通组织管理、道路交通容量、道路通行条件、道路交通出行结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适时进行综合评价,对大型建设项目、较大公共交通设施以及公共交通线网的调整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并作为有关审批与决策的依据。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交通、建设、规划、安全生产监督、环境保护、市政园林、质量技术监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第五条鼓励单位和个人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统一组织下,提供志愿服务,协助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第二章车辆第六条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实行机动车累积记分制度,记分标准参照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执行。第七条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机动车所有人未按前款规定备案,应当承担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车辆管理相关信息无法及时通知所产生的不利后果。第八条申请机动车转入,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应当符合法定标准,并经本市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检测,方可办理登记手续。第九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由市残疾人联合会出具证明后,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号牌,方可上道路行驶。每位残疾人只能申请登记一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并限于自用。第十条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号牌,方可上道路行驶。电动自行车登记实行限量控制制度。第十一条在本市销售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准予登记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
禁止改变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外形尺寸、最高时速等参数。第三章道路通行条件第十二条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实行统一设计、统一验收。
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应当保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护栏、照明等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交通信号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调控。第十三条工程建设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施工作业应当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时段,采取对道路交通影响较小的施工方式。需要占用车行道或者中断车行道通行的,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
出现交通阻塞或者其他紧急、特殊情况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要求停止道路施工作业、恢复通行;拒不执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施工工具,排除妨碍。第十四条在已建成使用的道路开辟机动车出入口的,应当事先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第十五条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合理施划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保障非机动车和行人安全通行。不得挤占人行道供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不得挤占非机动车道供机动车通行。第十六条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状况、交通流量、停车需求等情况施划,其他任何机关不得施划停车泊位。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上施划停车泊位不得影响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第十七条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设或者设置保障公交车辆通行的专用车道、交通信号。第十八条隧道、桥梁、城市快速路等划设的应急专用车道,只准许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路政执法车、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车等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时通行。第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流量或者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采取下列管理措施:
(一)按车辆类型限制、禁止通行时段、路段、区域;
(二)按号牌尾数限制、禁止通行时段、路段、区域;
(三)按实际承载人数限制、禁止通行时段、路段、区域;
(四)按环保标识限制、禁止通行时段、路段、区域;
(五)按道路设计流量、路网情况等实行总量控制;
(六)其他限制、禁止通行措施。
采取前款规定措施应当提前五日向社会公告。
‘玖’ 厦门市道路旅客运输违章处罚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旅客运输管理,维护运输秩序,保护合法经营,保障旅客和其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关是道路旅客运输监督检查和处理违章行为的主管机关,依照本规定履行处理违章行为的职责。
物价、税务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规定中有关违章行为进行检查、监督和处理。第三条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含联户)均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法规、规章,服从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关的管理,接受监督检查,违章者按本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道路旅客运输包括班车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小汽车客运(含包车客运)和行包运输、客运服务等。第四条道路运输管理机关的检查人员在检查处理违章行为时可以行使以下职权:
(一)对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及当事人、见证人进行询问、调查;
(二)查阅被检查单位、个人的有关道路运输的证明、帐册、单据和其他有关资料;必要时,可以抄录或复制;
(三)向被检查单位、个人,以及违法违章行为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调取证据。第二章违章行为与处罚第五条违反经营管理的行为与处罚:
(一)未按规定程序申办擅自经营的,责令其停业,处以非法收入额1~3倍的罚款。
(二)经营者申请登记的身份与实际不符的,责令其停业,并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
(三)营运车辆在运行中无营业性道路运输证或使用无效营业性道路运输证的,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并书面通知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关补缴运输管理费,办理有关手续。
(四)非经营性运输车辆临时从事营业性运输不按规定向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关申报领取临时道路运输证的,或回程收费捎运旅客未办理申报手续的,给予警告处罚。屡犯的按营运车辆无道路运输证处理。
(五)伪造、涂改、转让、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等证照的,收缴或吊销其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并处以非法收入额2~4倍的罚款。
(六)营运车辆易主未办过户手续的,吊销车辆道路运输证,对双方分别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如新车主已将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车辆投入营运的,则分别情况,另按本条(一)或(三)项的规定处罚。
(七)未经批准擅自超过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的,除责令其停止超范围的业务或重新办理申报手续外,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
(八)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等证件在规定期限内未经审验或换证继续使用的,处以每日每辆5元的罚款;运输服务业户处以每日10元的罚款。逾期一年以上的,予取消经营资格。
(九)经营者不按规定向道路运输管理机关报送有关统计资料的,予以警告处罚;屡犯的处以100~300元的罚款。
(十)经营者停业或歇业,不办理申报手续的,扣留或吊销其道路运输证、经营许可证等,并处以200~500元的罚款。第六条违反旅客运输管理的行为与处罚:
(一)客运车辆不按核定的线路或区域经营的,处以300~500元的罚款,并可扣留道路运输证或责令停业整顿;擅自停班或改变站点、班次经营的,给予警告处罚,并可处以100~500元的罚款;脱班或误班的,给予警告处罚,屡犯的处以每班次50~1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二)营运客车不按规定悬挂营运标志牌(含班车线路牌、包车标牌、旅游和出租车标志等,下同)、票价表及佩带服务证的,处以3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以扣留道路运输证。
(三)对仿制、转借、出卖班车线路标志牌的,没收其非法收入,并处以非法收入额1~2倍的罚款,罚款起点为500元,并可扣留或吊销双方车辆道路运输证。对超期使用班车、包车线路标志牌的处以每日100~300元的罚款,直至取消线路营运资格。
(四)以不正当手段揽客、干扰他人正常经营活动的,每次处以500元的罚款;屡犯或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道路运输证、经营许可证。
(五)刁难乘客、无正当理由拒载乘客的,予扣留道路运输证十五日。
(六)使用拖拉机,摩托车等经营道路客运的,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七)以不正当手段经营,倒卖或变相倒卖客源、欺行霸市的,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并吊销道路运输证、经营许可证,取消经营资格。
(八)不符合车容车貌条件的,视其脏乱差程度,限期整改,并给予300~500元的罚款;屡犯或车容车貌极差的,予扣留道路运输证,直至吊销道路运输证。
(九)厦门岛外车籍营运客车不进厦门市汽车客运中心停靠,未经批准擅自设点设站招揽乘客的,予以警告,并处以3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以扣留道路运输证。
(十)不执行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关根据市政府要求作出的应急决定或拒绝接受外事、抢险、救灾等任务,不服从道路运输管理机关统一调度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经营许可证。
‘拾’ 厦门“人车分离”斑马线火了,网友:斑马线2.0版
城市之中的汽车数量繁多,给城市交通带来了很大的压力,这就需要规范各种交通工具的行驶,只有这样才能让交通更加顺畅。斑马线是道路之间的通道,也是行人通过马路的主要方式,而为了保证行人的安全,交管部门就想了很多方法,比如汽车需要礼让行人,之后又出现了礼让行人分界线。而在厦门,又有一种斑马线火了,网友:斑马线2.0版。
这样一来,行人不用受到车辆的威胁,自行车和电动车也有自己的双向通道,而且两个不会互相干扰,一眼就能判断出方向,也就不会出现迎面撞上一辆车的情景了。但对于这样更加人性化的设计,网友亲切的称其为:斑马线2.0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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