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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积分入学派位多久公布

发布时间: 2022-06-08 23:50:57

❶ 2015年厦门海沧积分入学65.5分可以进公办学校吗

按积分高低排行很难讲,以下是海沧今年招生指南:
2015年秋季海沧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招生指南

根据《海沧区2015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实施细则》(厦海教〔2015〕2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招生指南。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厦海教〔2015〕27号)可在海沧区教育网-“教育科”栏目查看。(网址:www.xmhce.gov.cn)。
1.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预约登记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网上预报名时间为4月16日-4月30日,家长可登陆“I厦门惠民平台”(网址:www.ixm.gov.cn)的“i教育-教育积分 ”栏目进行预约登记。或直接登陆海沧区教育网(网址:www.xmhce.gov.cn),找到“I厦门惠民平台”的链接,进入进行预登记报名。
2.今年入读一年级的年龄要求是什么?
答:年满6周岁(即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3.超龄和未及龄的儿童能在我区入学吗?
答: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6周岁的适龄子女方可入学,未及龄或超龄的,或已在校取得小学一年级学籍的均不能在我区入读一年级。
4.今年参加积分入学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要符合基本分30分,才算是进入积分入学的门槛,请家长对照以下四个条件,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才算是有资格参加积分入学。具体为:
(1)截至2015年8月31日随迁子女父(母)近一年(中间间断时间累计不超过3个月)在厦门市连续暂住,且目前在海沧区暂住。
(2)截至2015年8月31日随迁子女父(母)近一年在厦门市务工,且目前仍在厦门市务工。
(3)随迁子女父(母)最近两年(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在厦门市缴交社会保险年限累计达1年(12个月,含12个月,按实际缴交的月份数计算,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
(4)随迁子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但已接受处理的,视同符合基本条件)。
5.在海沧区购买房子,住在自己购买的房子里,没再继续办暂住证,怎么办?
答:根据今年的积分细则,在海沧区购置拥有50%以上(不含50%)产权商品住房的随迁子女父(母),若因办理暂住证年限不足而达不到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可凭其本人(或配偶)在海沧购买房屋登记备案的时间与其办理暂住证的时间合并计算在厦暂住时间,满足近一年连续暂住的,可视为符合暂住时间的基本条件。计算时间实际工作分和附加分时不以此方法计算得分。产权登记用途应为“住宅”,登记为“商用”或“商住”不按此方法计算。
6.本市外区户籍的人员子女,在海沧区怎么入学?怎么报名?
答:本市外区户籍人员子女,要在海沧区入学,仍要参加海沧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也同样于4月16日-4月30日在“I厦门惠民平台”(网址:www.ixm.gov.cn)的“i教育-教育积分 ”栏目进行预约登记;或直接登陆海沧区教育网(网址:www.xmhce.gov.cn),找到“I厦门惠民平台”的链接,进入进行预登记报名。
7.本市外区户籍的人员,办不了暂住证,怎么办?
答:本市外区户籍人员,要参加海沧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其近一年的暂住情况应由海沧区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提供实际居住电子证明。
8.本次预约报名,必须先进行实名认证,如何进行实名认证?
答:家长需登陆“i厦门”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用手机号码进行注册,同时绑定银行帐号,申请高级认证。通过银行认证审核后会向您的银行卡中随机打入少量金额,该金额将作为验证码,完成注册。其它不明事宜由“i厦门”网站解释,海沧区教育局无权解答相关问题。
9.怎么查询转入的金额?有没有时间限定?
答:银行卡有开通短信息通知的,可以在收到短信息后录入转入金额完成认证。银行卡没有办理短信息通知的,可以到ATM或者银行柜台查询后录入转入金额完成认证。未能及时查询转入金额的,可以待查询后,用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陆“i厦门”,在“我的厦门”—“安全设置”里完成高级实名认证。其它不明事宜由“i厦门”网站解释,海沧区教育局无权解答相关问题。
10.绑定银行帐号安全吗?
答:“i厦门”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是厦门市政府实名认证中心在基于网络实名身份认证的基础上,为市民提供的一站式惠民服务的平台。该平台的身份验证依托于银行金融网络的身份认证系统,安全级别较高,能够有效杜绝“冒名顶替”的情况,系统不保留注册者银行账号信息。其它不明事宜由“i厦门”网站解释,海沧区教育局无权解答相关问题。
11.“近一年”是什么意思?起算时间是什么?
答:“近一年”是指2014年9月至2015年4月的记录,均可视同为“近一年”。
12.实际工作生活分数怎么计算?
答:(1)父(母)在厦门市暂住且务工超过一年的,每多一年得2分(按实际月份数计算,积分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以此累计。本项积分不超过12分,该项只计算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主申请方积分。
(2)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我市社会保险超过一年的,每多一年得4分(按实际缴交的月份数计算,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积分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以此累计。本项总分不超过24分,该项只计算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主申请方积分。
(3)随迁子女父(母)近一年暂住、务工均在海沧区,并在海沧区申请参加积分入学的,得9分。
(4)随迁子女出生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得5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已接受处理的不得分)。
13.附加分怎么计算?(10分)
答: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厦门暂住、务工和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父(母)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在厦门暂住且务工的年限按每年1分、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按每累计12月2分(不足12个月的不得分,以按时缴交的月份累计计算,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计算附加积分。附加分总分不超过10分。
14.2015年海沧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与2014年的政策有何不同?
答:有三点不同:一是关于暂住时间认定。将在厦门购买房屋的登记备案时间与其办理暂住证的时间合并计算在厦暂住时间。二是关于社保缴交年限计算。只要近两年在厦门缴交社会保险累计达到一年以上(含一年)即可。三是对在我区购置新建商品房,产权超过50%(不含50%,房屋用途为“住宅”),在房管局有备案,符合海沧区落户口条件,但尚未落户,并已实际入住的给予统筹安排入学,不再参与积分。
15.今年的预报名系统和去年的预报名系统有何不同?要不要再提交纸质材料?
答:今年预报名从“I厦门惠民平台”中的“i教育-教育积分 ”栏目进行预约登记,与往年不同的是:一是今年此系统通过实名认证;二是家长不用再去窗口排队打印各种单据(除了计生证明与居住证明以外),系统将自动调取公安暂住、社保、劳动就业等信息,实现申请人的资格预审;三是计生证明与实际居住证明不出具纸质证明,而是转为电子证明。
16.今年现场报名需要提交哪些纸质材料?
答:主要提交的纸质材料有:一是户籍证明,指适龄儿童与父(母)亲同一户籍户口簿;二是若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请提供结婚证和出生证明等佐证材料;三是本市外区户籍学生要提供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电子证明。
17.在海沧区购置新建商品房,已在国土房产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并实际入住的,怎么申请入学?
答:对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已经在海沧区购买产权超过50%(不含50%)的新建商品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并已在国土房产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其购买的商品房符合我市购房落户面积条件并已实际入住,但尚未及时办理落户手续的随迁子女,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此类对象不再参与积分。但也必须于4月16日-4月30日在“i厦门惠民平台”(网址:www.ixm.gov.cn)的“i教育-教育积分 ”栏目进行预约登记,或直接登陆海沧区教育网(网址:www.xmhce.gov.cn),找到“I厦门惠民平台”的链接,进入进行预登记报名。同时去公安局办理落户相关手续,此类人员凭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单,至海沧区教育局办理“不参与积分统筹”的登记。统筹安排的学校不一定在房子所在的片区内。
18.在海沧区购房,但尚未交房的,怎么申请入学?
答:随迁子女父(母)在海沧区购置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登记为“商用”或“商住”不按此方法计算),且其父(母)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超过50%(不含50%)的,此类对象同样参加积分入学,可得20分;拥有多套房产的,仅按一套计算。在其他区购买的房子,不得分。此类对象也同样,必须于4月16日-4月30日在“i厦门惠民平台”(网址:www.ixm.gov.cn)的“i教育-教育积分 ”栏目进行预约登记,或直接登陆海沧区教育网(网址:www.xmhce.gov.cn),找到“I厦门惠民平台”的链接,进入进行预登记报名。
19.预约登记报名后,现场报名审核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海沧区教育局将于6月30日前在海沧区教育局网站公布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审核的时间,请随迁子女家长及时关注海沧区教育局网站的相关通知,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届时您一定要关注手机收到的短信提示,到相应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和确认,请您务必根据短信提示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这样可造成不必要的排队等候,只需在规定的时间点,备齐材料去学校确认即可。需要注意的是:现场审核资料的报名点不是最终录取的学校,如未收到短信提示,请及时与教育部门或软件公司取得联系。
20.填报志愿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8月7日至8月8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区积分入学资格),经现场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到区教育局指定的志愿填报地点(将提前一周在海沧区教育局网站公布)填报派位志愿。
21.超过预报名时间未报名的,怎么办?
答:逾期未登记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统筹进入公办学校的机会,4月30日以后不再接受补报名。
22.能同时在六个区一起报名吗?
答:不能,因为今年的预约登记系统全市联网,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区进行预约登记报名,如重复报名的,系统将自动识别。
23.积分排名怎么查询?
答:系统会自动帮你计算积分明细,在填报志愿之前将公布排名情况,届时输入身份证号即可查询排名位次。
24.对积分有异议怎么办?
答:可于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复议(社保证明请至人劳社保局申请复议,暂住信息请到公安部门申请复议,计生证明请到计生部门申请复议等)。复议完成后,家长自行到报名系统查看积分结果,一切结果以相关部门登记的信息为准,不接受纸质证明材料。
25.是不是2015年海沧区所有的公办小学都能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答:不是。因海沧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分布不均衡,有些学校所对应的招生片区适龄儿童比较多,而有些学校对应的招生片区适龄儿童较少,各片区生源不均衡,就导致有的学校在招收持有本区常住户口及居住在海沧辖区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适龄儿童入学后,没有空余学位来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而有些学校则还剩余部分学位可以用来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6.积分要达到多少分方可入读公办校?如果因积分较低,无法进入区内公民办小学,要去哪里读书?
答:对于积分达到多少分才能录取,没有明确的分数线,要根据公办学校的剩余学位和随迁子女的报名人数等来确定。若因积分较低,没被派入我区公民办小学,应及时回原籍就学。
27.今年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登记派位的志愿片区怎么划分?
答:志愿片区划定方案尚未出台,请及时关注海沧区教育网(www.xmhce.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
28.每个志愿片区怎么填报志愿?
答:志愿填报方案尚未出台,请及时关注海沧区教育网(www.xmhce.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
29.公办小学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程序是什么?
答: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指的是:确保积分排名在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内的随迁子女被派到公办学校就读),根据积分排序位次(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所填的志愿依次录取),完成本区公、民办小学统筹招收随迁子女的电脑积分派位,并在区教育局网站公布积分派位结果。
30.积分派位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派位工作定于8月12日前完成,并公示电脑派位结果。报名先后与是否被公办小学录取无任何关系。
31.民办小学如何招生?
答:8月13日至8月17日,民办学校在核定的招生计划内,完成积分入学招生后,如有空余学位,可接受其他随迁子女报名(其他随迁子女必须按此顺序招收:一是“三证”齐全满一年;二是“三证”齐全但未满一年;三是“二证”齐全满一年)。
32.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答:(1)各片区各类招生报名对象超出学校学位数时,均将采取电脑随机抽号派位形式决定入读名单。(2)双胞胎或多胞胎子女参加派位可申请捆绑派位,捆绑派位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①可能这些双胞胎或多胞胎子女都被派进同一所小学;②可能这些双胞胎或多胞胎子女都没被派进任何一所小学。
33.对提供虚假材料报名的怎么处理?
报名所需材料如有造假,一经发现,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学校及报名点在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报名时将会严格审核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若材料不实,取消参加积分入学电脑派位进入公办学校和在民办校就读免除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的资格。此外,纪检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部门将依法追究提供虚假资料者的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如果提供虚假材料者是党员,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六十五条: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使用伪造的党和国家机关、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公文、证件、印章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4.各学校招生咨询电话是?
答:北师大海沧附属学校小学部:3532992;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小学部:6052505;海沧区体育中心小学:3532992;厦门海沧延奎小学:15711509315;厦门市海沧区育才小学:18059871278;厦门市海沧区天心岛小学:6807328;双十中学海沧附校:6885612;厦门海沧第二实验小学:6537100;厦门市海沧区东孚中心小学:6266839(上班时间)、3613186(假期值班电话);厦门市海沧区东瑶小学:6310617;厦门市海沧区鼎美小学:6511415; 厦门市海沧区洪塘小学:6261572;厦门市海沧区东埔小学:6310484;厦门市海沧区贞岱小学:6310702;厦门市海沧区凤山小学:6093546;厦门市海沧区海沧中心小学: 6081201;厦门市海沧区锦里小学:6089991、6089992;厦门市海沧区青礁小学:6082061、6080762;厦门市海沧区囷瑶小学:6082236、6533694、6533674;厦门市海沧区钟山小学:6058918、6058928;厦门市海沧区鳌冠小学:6531455、6533846;厦门市海沧区新江中心小学:6510192;厦门市海沧区霞阳小学:6510431;厦门市海沧区育斌学校(民办):6587552;厦门市海沧区龙山小学(民办):6583321;厦门市海沧区建美小学(民办):15659277696;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学校(民办):6519000;厦门市海沧区新安小学(民办):6511686。
35.海沧区教育局网站地址是什么?
答:www.xmhce.gov.cn。
36.各部门咨询电话是?
入学政策咨询:区教育局电话:6589197、6583313。
计生问题咨询:区计生局电话:6580115
社保问题咨询:区人社局电话:12333
暂住问题咨询:区公安分局户政处电话:6050756
报名系统使用问题咨询:5707112
37.电话服务时间:工作日
3月1日—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6月1日—8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本指南供非本区户籍,2015年9月即将入读小学一年级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阅读,请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及时关注海沧区教育网发布的相关信息,其他未尽事宜由海沧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❷ 不是厦门户口的孩子读书需要哪些条件在厦门集美哪能读

每年的条件都不太一样,最近一年的条件是要在厦门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并且有缴交社保三金才可以申请,申请有中签了才有。现在外来人口在厦门越来越多,小学逐年不足,你先 看看吧!

集美区2014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义务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4〕1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厦府〔2014〕65号)、《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14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厦教综〔2014〕5号)、集委专〔2011〕11号专题会议纪要、集府专〔2008〕6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4年我区小学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 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
二、 招生对象
本区户籍或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即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 招生时间
1.本区户籍以及符合招生政策照顾对象等适龄儿童。
(1)预约登记:2014年5月19日—22日。
(2)现场报名确认:2014年8月3日—4日,家长须携带相关证件到预约登记学校现场确认。
2.符合报名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1)预约登记: 2014年5月6日—16日。
①网上预约登记。申5月6日至16日。
②现场预约登记。5月10、11日。
(2)现场确认:2014年7月5日至7日,家长须携带相关证件到预约登记学校现场确认。
(3)填报志愿。8月7日至8日。
(4)派位入学。8月12日。
(5)办理入学手续。8月15日。
预约登记网址为http://www.xmjme.com:8085/jmpwbm。逾期未登记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申请资格。未经区教育局批准,任何小学均不得提前报名和招生。
四、招生办法
(一)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入学
1.公办小学实行划片招生,优先招收片区内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小学招生片区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各小学应于报名前1周在划定的片区张贴招生通告。
2.片区招生对象的界定
(1)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寄户”、“挂户”等适龄儿童,应将户口迁回原户籍所在地入学。集体户口人员子女入学,由区教育局根据其实际居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指定施教区安排入学(集美小学、曾营小学、实小分校不安排集体户学生)。如集体户口人员已购商品房或有明确产权房、使用权房的,也可按房产地施教区入学。如户口和住所分离是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的,应选择其安置房所属片区的学校就读。拆迁安置对象申请入学的由户口所在地镇(街)于7月15日前提交名单至区教育局,并附上相关拆迁证明,经原招生片区学校、村(居)委会同意,接受申请的就读学校组织入户调查,若情况属实且学校空学位能够接纳该部分学生的,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录取。
(2)片区招生对象所落户口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4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原省级示范小学(集美小学)的招生对象除满足“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适龄儿童的父(母)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13年8月31日前入住),新入住的一手房除外。
②适龄儿童的父(母)确无房产,租住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母)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
③适龄儿童的父(母)拥有的片区房产(持有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实际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适龄儿童在片区房屋居住一年以上。
④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册,并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1年以上的适龄儿童可视为片区招生对象。
上述前三种情况还要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片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福建省素质教育先进校曾营小学、实验小学集美分校原则上参照上述办法。
3.小学所在地的区政府或区政府授权的单位于报名前1周向辖区内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发出《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届时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孩子,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到片区内的学校报名登记,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在接到报名通知书后3日内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未经申请而逾期要求报名者,应书面向学校或区教育局说明原因,经批准后予以补报,若片区学校学额已满,由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未经同意不报名或超过申请期限未报名者,学校应及时上报区教育局,由教育局依《义务教育法》处理。
(二)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入学。
(1)港、澳、台、外籍生、华侨子女;
(2)符合条件的市区重点引进人才、归国创业留学人员及专家的子女;
(3)境外捐资助学人士直系亲属子女;
(4)厦门市和集美区表彰的 “十佳外来员工”的子女;
(5)本区户籍的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我区地域内的驻厦部队(含武警)现役营级以上军官子女(含落户本区的驻集部队随军子女)(集府办〔2009〕24号文);
(6) 上年度产值3亿及以上的集美区重点企业高管子女。
政策性照顾对象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预约登记,经学校审核后录取(具体提交材料见附件4)。其中,第(5)项由区民政局和驻集部队团以上单位政治部门于7月15日前将申请入学名单及其监护人军官证复印件报送区教育局;第(6)项由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于7月15前将申请入学名单及其监护人的聘任书、劳动合同等复印件报送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根据空学位情况,以申请人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为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
1.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厦府〔2014〕65号)精神,为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申请人)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统一实行积分入学、电脑派位办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2014年集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 集教〔2014〕48号)申请积分派位入学。
2.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基本条件
(1) 申请人父(母)近一年(含1年,截止2014年8月31日,中间间断时间累计不超过3个月(含),下同)在厦门市务工,且目前仍在厦门市务工;
(2)申请人父(母)近一年在厦门市连续暂住,且目前在集美区暂住;
(3)申请人父(母)近一个年度在厦门市连续缴交社会保险。
(4)申请人属于政策内生育子女,或政策外生育但已接受处罚完毕的。
3.随迁子女入学程序
(1)预约登记。申请人可选择网上预约登记或现场预约登记。
①网上预约登记。申请人可于5月6日至16日期间登陆集美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xmjme.com:8085/jmpwbm),“积分派位报名”平台进行预约登记。
②现场预约登记。申请人可按暂住地于5月10、11日选择一所学校进行现场预约登记。
③因学位紧张,集美小学、集美二小、实小分校、曾营小学、康城小学等五所学校不接受截止申请时仍未在学校招生片区内购置商品房的申请人入学申请。五所学校片区内的非购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就近选择其他学校预约登记。
(2)现场确认。7月5日至7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到预约登记学校缴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提供的材料包括《集美区201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表》(见附件5)及积分入学证明材料(见附件6)。
(3)审核材料。7月8日至7月27日,各校组织审核随迁子女家长提交的材料,并核算积分。
(4)公示积分。7月28日,区教育局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入学积分。
(5)公布空学位数。8月7日,在区教育局网站公布本区招收符合条件随迁子女的小学名单、招生名额、志愿填报地点和经审核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全区排名位次。
(6)填报志愿。8月7日至8日,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登陆集美区教育局网站或到预约登记学校填报派位志愿。具体填报方式将在规定时间前一周在区教育局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集美区教育局网站的通知。
全区划分五个小片区,第一片区为集美街、侨英街道辖区内公民办小学(集美小学、集美二小除外);第二片区为后溪镇辖区内公民小学;第三片区为杏林街道辖区内公民小学(曾营小学除外);第四片区为杏滨街道辖区内公民小学(康城小学除外);第五片区为灌口镇辖区内公民小学(实小分校除外)。各小片区学校见附件1。
志愿的填报分为公办校志愿和民办校志愿。其中,公办校志愿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次为小片区内志愿,填报2个;第二批次为片区外接受调剂公办校志愿,填报2个。民办校志愿2个,第一志愿为小片区内民办校志愿,第二志愿为片区外接受调剂民办校志愿。若公民办所有志愿均未被录取,可自愿选择在仍有空学位的学校间随机调剂。家长应根据积分、暂住地及家庭实际情况填报志愿。
(7)派位入学。8月12日,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积分相同的随机录取,录满为止。派位结束后,在集美区教育网站各校对外公开栏公布派位录取情况。
(8)办理入学手续。8月15日。经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应持佐证材料原件,在指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位,区教育局不再为其保留或再安排学位。
(9)民办学校空余学位报名时间。8月13日至17日,民办学校在完成区教育局统筹招收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计划后,如有空余学位,可接收其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具体收费标准按分级补助标准执行。
因学额已满,无法进入我区公、民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及时回原籍就读。积分入学公告、公示、电脑派位的结果由集美区教育局通过区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家长可到各报名学校查询,也可登陆集美区教育局网站(http://jmq.xme.gov.cn/)查询。
五、招生划片
严禁各直属小学、中心小学(含完小)跨片招收学生,未经教育局批准,任何小学均不得提前报名和招生。具体招生划片见附件1。(其中集美小学、曾营小学、集美二小、实小分校、康城小学无法接收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六、报名时家长应提供的材料
1.本区户籍的学龄儿童
①《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②户籍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户口本首页、户主及学生本页);
③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
④儿童预防接种证;
⑤其他证明材料。
2. 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
(1)户籍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亲同一户籍的户口簿(不在一个户口本或户口本体现不出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还需出具出生证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2)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
(3)儿童预防接种证;
(4)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原籍户口簿、适龄儿童与父(母)亲同一户籍的户口簿(不在一个户口本或户口本体现不出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还需出具出生证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2)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亲的《在厦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及暂住证。其中,《在厦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应表明家长已实际在厦门居住满一年以上,且目前在集美区暂住,暂住证应有申请人的相关信息。
(3)适龄儿童父(母)亲在厦门的从业证明(需提供能证明其父(母)在厦门务工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者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厦门务工);
(4)适龄儿童父(母)亲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须提供地税部门出具的其父(母)近一个年度连续逐月按时(若有补缴的则补缴期限不超过3个月)缴交的《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5)适龄儿童父(母)亲暂住地的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状况证明等材料;
(6)适龄儿童未在其他地区取得小学学籍的保证书;
(7)儿童预防接种证。
(8)集美区201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表
上述暂住信息查询表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及社保缴费证明应为适龄儿童的父(母)同一人的。
在集美区购置商品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且其父(母)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合计超过50%(不含50%),暂住地和购房所在地均在集美区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须再提交下列材料:
(1)购房发票、产权证、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查后退还)、房屋产权查询证明原件,所有人应为适龄儿童的父(母)亲;(2)原籍身份证明(户口本首页、户主及学生本页),适龄儿童的父(母)与产权人同一户口簿;
(3)本市户籍购置商品房入住的可提供居委会实际居住证明。
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若材料不实,一经查实,作如下处理:本市户籍的学龄儿童一律视为非片区内招生对象,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有关学校和学生应服从安排和调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律取消统筹进入公办学校和免除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的资格。
七、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各小学要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不得提前招生、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摸底考试、面试。在确保户籍关系在本区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入学的前提下,核清学校学位的余额,按照“四公开”的原则(即“学校招生计划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报名时间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制定科学合理的招生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积分入学的录取工作公平、公开进行。
各校在招生前要组织认真核对文化户口册、与公安分局户籍科、派出所密切联系,及时了解户口变动情况,广泛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及时组织报名,确保所有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都能入学。各公、民办小学招收的新生,须报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编发的学号后方可录取。各校应于8月31日前将今年招生报名的情况填表如实上报。要扎实做好学籍管理工作,及时规范地建立学生档案,报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后录入全国电子学籍系统。
(二)加强招生宣传工作、增强服务意识,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各校应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工作,保护片区适龄儿童入学的合法权利。对为择校而造成“寄户”、“挂户”等人户分离情况的适龄儿童,各校应耐心疏导,动员家长将户口迁回原户籍所在地入学。有关学校和学生应服从安排和调整。
要增强政策意识,从大局出发,增强服务意识,于5月6日前向社会公布招生咨询电话,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解答,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入学手续,不符合条件的要给予明确的答复。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依据法律法规及招生政策及时化解。区内小学间的问题在相互协调后仍有争议的情况下由区教育局最后裁决。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的现象,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的稳定,严禁乱收费,确保今秋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公办小学应严格控制招收片外生,不得以特长名义招收学生,严禁各种学科竞赛、特长评级与招生录取挂钩。严审“人户分离跨片就读”申请。原则上学校接收跨片就读学生数不得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数的5%。集美小学、曾营小学等学位紧张的学校原则上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对个别适龄儿童因客观原因或学生家长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特殊困难,要求跨片区报名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表,并提供住所居委会关于生活基础三年以上证明、相应的生活基础佐证材料(房管局租赁科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工作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原件核查),于7月7日前递交申请就读学校,进行现场信息确认。在保证接收片区学生入学的前提下,接收学校和原户籍所在地学校入户调查核实、集体研究审核后于7月28日前上报区教育局核准后方可录取。除上述情况外,学校原则上不再接收片外生。因不符合政策规定,不准予跨片就读的学生应及时回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就读。
(四) 实行民办校分级管理。民办小学不得进行不实宣传,要严格执行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接收转学插班生应控制在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指标内。要积极接收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且按规定免除学生的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等费用。对未经批准擅自招生、擅自扩大招生规模,以及预收费、乱收费的,予以通报,责令立即整改,并按有关规定予以降级处理。
(五)各小学要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除特教学校(班)招收残疾学生入学外,普通小学都应依法接受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特别要做好轻度智力残疾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杜绝残疾儿童辍学,确保三类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六)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政策,做好政策性照顾入学工作。符合条件的政策性照顾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安排。若选择的学校过于集中,超出学校预留的学位或已满额,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到其它学校就学。有关学校和学生应服从安排和调整。
(七)各小学在认真完成招生计划的同时,要严格控制班生额,原则上教室面积62平方米及以上的每班50人,教室面积小于62平方米的每班45人。
(八)加强招生工作监督检查,维护教育公平。
各校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招生工作。应强化招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违反招生工作要求,有下列情形的学校,一经发现,素质教育督导评估不得为优秀,并严肃查处。
1.不认真执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未经批准擅自扩大或减少招生规模,擅自接收片外生、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拒绝接收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提前招生、举行摸底考试、面试。
2.擅自将小学招生与各种经济因素挂钩、乱收费;以开展提供入学名额为条件的校企共建的,以特长评级与招生录取挂钩,擅自举办各类特色班。
3.招生过程未做到“四公开”的,不认真审核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材料,隐报、瞒报的。
4.未维护招生秩序,不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解答,推诿和上交矛盾。

附件:1.集美区2014年公民办小学招生划片一览表
2.集美区2014年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3.集美区2014年小学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4. 集美区2014年小学招生政策性照顾对象相关证明
材料一览表
5. 集美区201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
申请表
6. 2014年集美区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积分入
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7.集美区2014年小学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8.集美区2014年小学招生相关申请表
(1)集美区2014小学一年级人户分离学生就学申
请表
(2)厦门市小学转学(跨片)申请表
(3)集美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免学缓学申请表
(4)集美区2014年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情况汇总

❸ 厦门落户。已经显示等待派位15天了还没收到短信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28

❹ 为什么十号了,厦门的积分入学还没出来

今年疫情期间,积分入学会稍微晚点,但是七月份会出来的

❺ 厦门落户审核通过后,怎么一直显示等待派位

时间相对较短:本科15天左右,大专30天左右。
少部分人在申请7个工作日以后未收到任何短信通知需要自行前往厦门人社申请入口查看,网页显示通过的,同样在3天以后前往拟落户的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注意:前往拟落户的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短信上提到了“翔安区设在区公安分局”,意思是申请落户在翔安区的不是前往区行政服务中心,而是前往翔安区公安分局。而申请落户其他区的依然是前往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